海口市民政局关于做好社会组织疫情防控的通知
海口市民政局关于做好社会组织疫情防控的通知
各市级社会组织:
近期,各地陆续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截至8月6日,我市新增2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为进一步防止疫情扩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社会组织要积极动员工作人员、会员抓紧接种新冠肺炎疫苗,形成免疫屏障。
二、各社会组织目前可暂缓到市民政局递交年检材料,我局将视疫情发展,将年检时间适当往后延期,年检业务可拨打68723697、68723679电话咨询。
三、各社会组织特别是校外培训类、旅游文体类社会组织要按《海口市教育局关于立即暂停线下教育教学及各类校内外师生聚集活动的通知》和《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关于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执行,暂停线下教育教学,暂停各类师生外出考察、培训、社会实践、夏令营、家长开放日等活动;暂停商业性演出和集聚性活动举办,尽量减少各类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
四、各社会组织召开会议、举办活动尽量延缓;确有必要召开会议、举办活动的,50人以上要严格落实主办单位主体责任,严格履行属地报批程序,严格制定疫情防控方案,确保“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落实好测体温、扫健康码、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等防控措施,严防活动期间发生疫情。
五、各社会组织要持续关注官方权威媒体发布的疫情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海口市民政局
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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