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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2023-03-31 17:26:52 来源: 海南省民政厅 【字体:   打印

一、背景依据

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人口是低收入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程序和救助帮扶措施,是构建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内容,是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工作的针对性和可及性,规范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工作,省民政厅修订印发了《海南省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

二、认定范围

《认定办法》规定:低保边缘家庭是指扣减刚性支出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起前12个月的人均月收入低于(含)当地城乡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有条件的市县可以放宽到2倍),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单人保”除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本省户籍家庭。

三、具体内容

《认定办法》共5章18条,对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工作各级职责、认定条件、认定程序、监督检查等作出具体规定。

第一章总则。明确制定目的及依据、总体条件、工作职责等方面的内容。

第二章认定条件。明确申请资格、家庭收入、财产、刚性支出的具体标准。

第三章认定程序。规定低保边缘家庭审核确认程序参照低保有关规定执行,并明确备案复核、政策衔接等规定。

第四章监督管理。涵盖低保家庭动态管理机制、监督与管理、权利与法律责任等。

第五章附则。明确衔接政策、有效期等。

四、特色亮点

(一)细化认定条件。和原审批规定相比,《认定办法》规定家庭收入参照低保有关规定执行,并明确规定家庭收入可以核减刚性支出,同时拓展了家庭刚性支出的类别,适度放宽认定条件。《认定办法》还进一步规定了家庭财产不符合规定的情形,细化了认定条件。

(二)简化认定程序。一是优化审核确认流程。《认定办法》从原低保边缘家庭规定要求的乡镇(街道)调查审核、市县民政部门审批二级审批流程调整为乡镇(街道)审核确认、市县民政部门监管的一级审批流程,便利群众申请。二是规范审批时限。《认定办法》参照最低生活保障有关规定,按照申请、受理、审核、确认等基本程序进行资格认定,压缩审核确认环节时限,进一步规范办理要求,提高办理时效。

五、政策衔接

《认定办法》加强和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衔接,规定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的界定范围和核算方法,参照《海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办法》(琼民规〔2020〕1号)相关规定执行,并随之调整,构建无差别、均等化的社会救助服务模式。

《认定办法》规定:申请或者退出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对象,经审核其收入、财产状况超出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人员认定条件,但符合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条件的,经本人同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直接认定为低保边缘家庭,相关申请资料不再重复提交,简化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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