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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社会福利院职能主要职责
2023-09-01 00:00:00 来源: 海口市民政局 【字体:   打印

  海口市社会福利院(海口市儿童福利院)职能职责:(联系电话:0898-66182367)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社会福利政策、法律、法规,坚持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方向,保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二)为收养的孤寡老人提供养护、康复、教育、托管等服务工作,做到“尊老、敬老、爱老、养老”,以老人健康长寿为目标,坚持物质赡养与精神赡养结合。

  (三)接收安置市内被遗弃的婴儿、残疾儿童及无依无靠的孤儿;对接收安置的健全弃婴进行抚养、教育;对接收安置的残疾儿童进行治疗,康复和教育,保障其基本生活;维护残疾儿童、弃婴、孤儿的合法权益。

  (四)做好社会福利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五)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分配使用收益。严格按照公益事业捐赠法的规定,开展捐赠活动,并接受社会各种捐献。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

  (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在上级主管部门指导下,开展国内、国外送养工作。

  (七)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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