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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805-7/2022-04077 分类: 部门文件;通知公告    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19年01月29日
名  称: 海口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我市困难群众春节期间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
文  号: 海民发〔2019〕48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我市困难群众春节期间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

海民发〔2019〕48号

  各区民政局、桂林洋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处:

  2019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脱贫攻坚决战之年,为充分体现市委、市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爱、关怀,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为扎实做好我市困难群众春节期间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新春佳节将至,各区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我市困难群众春节期间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重要性,要进一步加强对春节期间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安排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救助措施,尤其要落实好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和其他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各区民政局要组织镇(街)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对春节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进行安排部署,落实领导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

  二、认真落实各项救助政策

  各区民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好各项救助政策,真正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送到困难群众手中。各项救济资金要及时、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特别是要落实好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工作。

  三、采取多种救助措施,确保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要按照“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政策到位、资金到位”的要求,全面了解困难群众的生活状况。在全面落实特困供养、城乡低保政策规定的基础上,对生活仍有困难的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对象以及不符合低保条件而家庭生活确有困难的,要及时给予临时性救助或采取相应的帮困扶助措施,使他们的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

  另外,春节期间各区民政部门要密切关注严寒天气对困难群众的影响,跟踪天气变化,加强预测研判,全力做好防寒御寒工作,一是要对特困人员供养情况、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特别是御寒 

  物资保障情况开展专项大检查,密切关注灾害舆情,提前做好各类应对预案。二是要切实做好过冬物资统筹调度发放工作,第一时间将棉衣棉被等防寒保暖物资和米、油等基本生活物资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确保所有困难群众都有衣穿、有饭吃、有水喝、有病得到及时治疗,不冻倒、饿倒、病倒,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四、加强敬老院管理,确保院民欢度佳节

  春节期间,各区民政部门可通过开展慰问、加餐、演出、游园等形式多样的节庆活动丰富老人的节日文化生活,要始终绷紧敬老院安全生产这根弦,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督查工作,提升服务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敬老院的服务水平,消除敬老院安全隐患,让供养老人平平安安过大年。一是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加强节假日和夜间的巡查力度,及时掌握安全动态,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安全意识。严禁供养人员在房间内随意使用电器,对供养人员进行健康卫生检查,严防流行病和传染病发生,严禁室内用火,保持住宿环境的清洁;三是强化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室内电器的使用管理,杜绝线路私拉乱接;进一步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和食品安全各项规定,把好食品卫生安全关,坚决不采购、不食用腐烂变质的食物,严禁疑似变质食物上桌,坚决杜绝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四是认真落实院民 

  外出请销假制度。对于外出院民,要登记清楚,并交代好安全注意事项和返院时间,并落实好监护人。严禁供养对象无组织的外出游玩,防止出现安全事故。

  各区民政局接到通知后,要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如因行政作为不到位导致发生突破道德底线的事件,将按法律法规和行政问责制度有关规定,对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

  海口市民政局

  2019年1月28日(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梁刚;联系电话:68723693) 

  海口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9年1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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