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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805-7/2025-00068 分类: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5年02月11日
名  称: 海口市民政局等20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海南省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海民发〔2025〕19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民政局等20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海南省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民发〔2025〕19号

各区民政局、党委政法委、党委网信办、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公安分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城和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委、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统计局、医保局、妇儿工委办公室、团委、妇联、残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促进流动儿童均等享有高质量权益保障和关爱服务,进一步落实省民政厅等 21 部门制定印发的《海南省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结合实际就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
各区民政部门要履行好牵头职责,积极向本级党委、政府汇报工作,推动把流动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列为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指标和民生实事项目重点部署。各有关部门要将流动儿童关爱保护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部门职责,加强对本系统指导监督,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不断完善各项制度机制,重点在建立监测摸排机制、优化落实教育保障政策、完善卫生医疗保障制度、建立心理健康筛查和转介机制等方面制定符合实际的制度措施,推进方案落地落实。各级党委政法委、发展改革委、团委、妇联等部门要将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平安中国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创建等统筹推进。

二、细化服务措施,提供精准服务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我市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基础还比较薄弱,且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具有复杂性、长期性、专业性的突出特点,积极探索精细化措施,稳妥有效推动任务落实。各区民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分析本地区流动儿童基本服务需求,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对照《流动儿童在海口市居住地享有关爱服务基础清单》(见附件 2),制定并发布本地区流动儿童享有关爱服务清单,明确具体服务对象、项目、内容等,覆盖范围和实现程度不得低于《流动儿童在海口市居住地享有关爱服务基础清单》要求,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状况等因素进行动态调整,及时修订发布。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流动儿童监测摸排情况,结合部门职责,及时精准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心理健康关爱、城市融入公益服务、基本生活保障等关爱服务措施,提高流动儿童关爱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紧盯目标任务,推进工作落实
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常态化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树立久久为功的思想,始终以《实施方案》明确的两个阶段性总体目标为导向,推进整体工作。各区民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及时调度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进展情况,每年牵头召开一次推进会议,推动工作落实。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现有关单位存在管理漏洞或履行职责不力的,及时发出司法建议或检察建议。各区财政部门要统筹使用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根据本地区流动儿童数量和保障需求,通过现有资金渠道做好流动儿童工作相关经费保障。有条件的区可适当加大对儿童主任的补助力度,为如期实现目标任务创造有利条件。

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
各区要加强流动儿童权益保障政策解读,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对本地区流动儿童关爱服务清单进行宣传解读,使流动儿童家庭能够更充分了解具体内容,更好享受政策红利,在工作中要注意保护流动儿童个人隐私,引导流动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自觉履行监护责任。要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纳入“护苗”专项行动法治宣讲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活动的重点内容,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学校、医院、托幼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单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增强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意识。要建立健全舆情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把握好时度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要注重挖掘宣传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强化社会认同,营造
全社会普遍关心、普遍参与的浓厚氛围。

附件:

1.海南省民政厅等21部门关于印发《海南省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流动儿童在海口市居住地享有关爱服务基础清单


海口市民政局
中共海口市委政法委员会
中共海口市委网络安全和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海口市人民检察院
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口市教育局
海口市公安局
海口市财政局
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
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海口市统计局
海口市医疗保障局
海口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
共青团海口市委员会
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海口市妇女联合会
海口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5 年 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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