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社会救助服务中心:
第十六届海口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已批准2018年度海口市财政决算。市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已批复我局2018年度部门汇总决算。根据市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汇总决算,现批复你部门(单位)2018年度决算如下:
一、核定你部门(单位)2018 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09.01 万元,本年支出109.05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4万元,结余分配 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取自财决 01表)
二、核定你部门(单位)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 109.01万元,本年支出109.0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 万元。(取自财决07表)
三、核定你部门(单位)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数2.88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 0.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8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0.00万元。(取自CS05表)
四、核定你部门(单位)2018 年度末资产总计100.94万元,负债总计0.00万元,净资产总计 100.94万元,国有资产总量100.94万元。(取自财决 12表)
附件:海口市社会救助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
海口市民政局
2019年10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张峰华;联系电话:68723716)
海口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9年10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