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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805-7/2022-03066 分类: 规划计划    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19年12月23日
名  称: 海口市民政局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
文  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民政局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民政厅的大力指导下,市民政局紧紧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民政工作“三最一专”职能顽强拼搏,奋力进取,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2019年工作情况

  (一)社会救助体系健全高效一是稳步开展城乡低保救助工作。合理提高全市低保标准,完成城乡低保标准提标工作。开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累计新增低保对象733户1686人,累计退出1141户2475人,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集中开展农村低保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持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问题。截止10月,我市共有农村低保对象5159户12286人,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4626.44万元。二是有序推进两项制度衔接工作。对2014年至今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开展“回头看”,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实施低保、特困保障救助人员进行精准衔接识别,截至10月,全市共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贫困户648户1627人,累计支出资金515.54万元。组织各区开展“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排查,建立完善工作台账,做好部门信息共享。认真抓好脱贫攻坚大比武工作,荣获全市脱贫攻坚大比武第一名。三是有效落实民政救助工作。做好特困供养工作,落实特困供养服务协议,按照比例要求为敬老院足额配备工作人员111 人。完成特困供养标准提标工作,支出照料护理费153.9万元。抓好临时救助工作,累计临时救助2930人,发放救助资金213.94万元。及时发放残疾人“两补”资金,累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04.34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186.33万元。四是不断完善社会救助机制。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及时发放物价补贴399万元。选取1000户家庭作为调查样本,开展城乡低收入家庭专项救助调查工作,为将专项救助向低收入家庭延伸提供了样本依据。

  (二)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推进一是不断加强基层治理制度建设。出台《海口市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职和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有效厘清基层政府和基层自治组织权责边界,全面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二是大力推行大社区综合服务新模式。深入贯彻落实“大社区”综合服务新模式工作部署,积极推进秀英区长流镇美德村、琼山区凤翔街道桂林社区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着力构建各具特色的大社区综合服务模式。三是全面开展村规民约清理规范工作。坚决修改或删除村规民约中违规条款,制定抵制陋风陋习和约束性条款,丰富村规民约时代内涵,加强舆论宣传,征集申报优秀村规民约范例,推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机制。

  (三)养老服务事业蓬勃发展一是大力开展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建设。在全市设立43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投入运营74家日间照料中心,初步实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城乡全覆盖工作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重点项目建设,新建海口市福利院老年人福利院对33个日间照料中心农村敬老院进行升级改造推动居家和社区医养融合发展,完成7家居家养老服务机构、4家住养型养老机构和22个镇敬老院与就近医疗机构的签约工作。二是持续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水平大力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着力解决9类突出问题,推进全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水平再上新台阶。加大养老机构资金支持,向16家养老机构拨付120.63万元补贴资金,安排404万元支持普亲第二老年人养护二期、金福源老年公寓西海岸院区等2个项目建设,有效降低养老企业建设运营成本。5月,我市被国家发改委批准为城企联动普惠养老第一批试点城市,金福源老年公寓和海南普亲老龄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被批准为城企联动合作企业。三是不断深化养老服务事业创新模式。全力推进城乡社区长者饭堂助餐试点工作全市25个城市社区14个乡镇长者饭堂相继投入使用,基本形成“社区10-15分钟、外围城区20-25分钟”助餐服务圈。加快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将市社会福利院失能老年人养护区16家农村敬老院委托给养老机构或社会组织管理,有效提升公办养老机构专业化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养老服务业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12349平台升级改造,高水准打造海口市“互联网+”智慧养老服务平台

  (四)社会事务管理工作持续强化一是确保清明节安保服务工作安全有序。围绕“文明祭扫,绿色殡葬,平安清明”的主题,精心谋划、精心组织、精准施策,累计接待祭扫群众24.9万人次,车辆5.35万台次,无人员伤亡,无火灾事故,实现了“零差错、零事故、零伤亡”的工作目标。二是加大地名规范管理力度。投入500万元经费,先后完成65条新建道路命名全国第四轮市县级行政界线联合检查,以及624块村牌150块路牌设置安装工作。扎实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海口市民政局被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先进集体。启动海口市地名提升计划和地名标识升级改造试点工作,与民政部地名研究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积极探索推进符合自贸区(港)需要的地名工作新格局。三是好殡葬改革管理工作。全面启动绿色殡葬改革,严格执行火葬政策,将惠民殡葬补贴覆盖全市户籍居民,截止10月,火化量为2637具,累计发放惠民补贴资金82.2万元。建立海口市殡葬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起草《海口市推行绿色殡葬五年行动方案》,稳妥推进殡葬区划调整。大力推进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组织殡葬巡查执法20余次,完成市殡仪馆环境问题整治工作。四是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推进市人文生态纪念园和4个区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基本完成选址工作,预计明年区级公益性公墓一期建成并投入使用。五是做好社会事务性工作。加大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及时劝导和主动救助力度,共救助各类人员1947人次,跨省护送150人次严格落实婚姻登记法规,启动婚姻登记场所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共办理婚姻登记401对。

  (五)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健康发展一是加快推进市社会福利院整体升级改造。加快推进市社会福利院精神病人福利机构老年人福利院老年医护服务中心孤儿生活楼电力改造等项目建设,目前,孤儿生活楼已投入使用,精神病人福利机构和老年人福利院完成竣工初步验收二是不断提高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和孤儿关爱保障水平。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和困境儿童生活补贴标准,累计发放孤儿和困境儿童生活保障金329.41万元。健全完善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机制,打破部门信息壁垒,加强部门协同合作,共办理孤儿国内收养登记22件。三是切实抓好社会福利保障工作落实。夯实“明天计划”及养治康教置一体化服务工作,接收孤儿23人,孤老孤残5人,办理收养6人,养治康教置一体化服务共计16520人次,完成“明天计划”手术4例。合理分配中央福彩公益金,审核设立24个中央福彩公益金支持项目,截止10月,我市销售福利彩票共计4.6亿元。四是大力促进慈善事业有序发展。举办“中华慈善日”活动,累计募集善款 863.95万元。投入1123万元开展“长者饭堂”“关爱特困单亲母亲”等9慈善项目,取得良好社会效应。

  (六)网格化管理工作成效明显一是城市社区基础数据库进一步完善。以“社区通”手机终端为基础,不断采集更新网格人口、房屋数据截止10月,共录入人信息177.6万条、房屋信息102.4万间,为实现“智慧海口”平台提供了数据支撑。二是“12345+网格化”模式进一步推进。发挥社区网格员人熟地熟优势,积极主动发现基层问题,通过联勤联动机制上报12345热线办件一线化解基层矛盾。截止10月,累计处置办件8.2万件。三是城乡网格管理一体化进一步推进升级改造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系统,有效推进城市网格运行管理模式向农村地区延伸,目前,农村地区共划分2174个网格,招录农村专职网格员665名,真正实现城乡网格化管理全覆盖。四是网格员培养机制进一步健全注重网格员队伍建设,组织网格员业务培训4500人次,帮助15名网格员通过社会工作师执业资格考试有效促进社区网格员工资待遇按照社区居委会委员标准落实

  (七)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正规有序是加强社会组织成立审批登记。严格依规履行社会组织审批登记职责,截止10月,共完成社会组织登记43市本级累计登记社会组织881家。二是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积极推动市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工作,完成前期选址和方案设计工作。下拨100万元专项扶持资金,对18家积极参与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治理表现突出的社会组织进行奖励。投入120万元,募集海口市居家养老公益创投项目,5个项目获选。开展海口市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创新年活动,起草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社会组织资金监管机制等制度文件,激发社会组织发展活力三是发动社会组织参与公益活动。开展“新春扶贫·爱暖椰城”公益慰问活动,对400户贫困、残障、留守儿童等困难家庭进行慰问。发动海口阳光义工社、海口市青年创业就业促进会、海口市电子商务协会等社会组织开展志愿扶贫、创业扶贫、电商扶贫工作,成为“大扶贫”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举办2019年海口市社工及志愿者参与扫黑除恶暨禁毒工作专题培训班,帮助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提升开展扫黑除恶、禁毒等工作的能力。

  二、2020年工作计划

  (一)编密织牢民生兜底保障网。一是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按照省民政厅统一部署,对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贫困人口实行低保兜底。加强与教育、卫健、住建和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的沟通,牵头抓好“两项制度”衔接和“三保障一扶持”工作。全面运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成果,提高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服务水平,加大临时救助工作力度。二是持续深化全市农村低保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全面贯彻落实各级决策部署,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现象,坚决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进一步规范农村低保工作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三是深入聚焦特殊困难群体兜底保障工作。聚焦贫困人口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病患者和重度残疾人、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建立完善主动发现机制,着力破解救助工作最后一公里的“堵点”“难点”问题,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及时纳入社会救助范围。

  )创新完善基层社区治理体制机制。一是加快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深入推进村(居)务公开和“四议三公开”民主决策工作落实,着力强化村务民主监督和补齐民主协商短板。二是持续推进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完成秀英区美德村、琼山区桂林社区两个大社区综合中心项目建设,以点带面逐步推开大社区综合服务新模式。悉心指导秀英区抓好“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创建工作,确保2020年底顺利通过国家验收。三是不断优化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加强网格信息化应用与海口“城市大脑”数据平台融合,逐步实现网格信息数据共享最大化。积极推进网格化工作向农村延伸,完善农村网格化服务管理,努力实现城乡网格信息化服务管理一体化。

  )持续促进养老服务事业提质增效一是不断加大养老服务机构扶持力度。增加政府财政资金投入逐步放宽服务对象准入条件,增加养老机构受惠面出台养老服务事业各项优惠政策加大对养老机构的扶持发展力度二是大力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4个建设1家规范化、标准化的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新建29家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5农村敬老院进行升级改造,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整体水平三是全面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信息化服务能力。完成“12349”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求助信息平台升级改造项目,打造“互联网+”居家和社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四是注重抓好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建设。通过经常性组织助老员培训,及招聘高素质的管理人员和专业社会工作者充实到养老服务队伍中来,不断提升全市养老服务业的质量水平。

  (四)稳步推进社会事务工作深入发展一是有效推动殡葬改革取得显著成果。大力推进全市“1+4”公益性公墓建设,着力破解殡葬基础设施薄弱的问题。加大绿色殡葬宣传引导力度,特别是针对农村地区开展长期深入的宣传,逐步转变群众落后的丧葬观念。指导基层建立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加强部门间联合执法协作,推动解决一批殡葬领域的突出问题。二是大力推进全市婚姻登记场所规范化建设。指导各区立足现有条件,完善婚姻登记、婚姻家庭辅导、婚姻调解、法律咨询等相关功能,改进婚姻登记服务,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三是积极探索地名标识智能化建设试点。与民政部地名研究所紧密配合,着力打造一批符合新时代要求的智能化地名标识,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助力城市发展。四是继续做好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民政部流浪乞讨人员人脸识别试点工作为契机加强救助管理工作信息化建设,提高救助管理效率,增加寻亲成功率。

  (五)认真做好儿童福利和慈善事业工作。持续推进市社会福利机构建设加快全市社会福利基础设施升级改造,积极推进海口市社会福利院老年医护服务中精神病人福利机构电力改造项目建设,完善社会福利机构保障功能出台《海口市社会福利机构成年孤儿安置办法》,对市社会福利院老年人福利院实施公建民营,力争将海口市社会福利院建设成福利机构标准化建设示范点。二是健全完善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儿童福利对象关爱服务规程,加强基层儿童福利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拓展儿童关爱服务内容,提高关爱服务水平。三是大力促进慈善事业蓬勃发展。加大慈善公益事业宣传力度,开展好2020年“中华慈善日”系列活动,大力指导慈善机构健康发展。

  )切实抓好社会组织的培育监管。一是完成市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投入300万元,在琼山区文化活动中心建成一所市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引入成熟的支持型社会组织运营管理,孵化培育一批与海南“一区一港”建设相配套的社会组织,为政府转移职能提供更多的承接主体。二是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创新年活动。针对我市社会组织工作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制度创新,出台更多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体系。三是建立“互联网+”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模式。打造海口市社会组织综合服务云平台,促进社会组织自我发展、自我管理、自我提升,扩大社会组织影响力。四是开展先进社会组织评选表彰活动。开展公益创投项目大赛、“十佳”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评选等活动,提高社会组织业务能力,整合社会组织智力资源,传播社会组织优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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