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规划计划
索 引 号: 00817805-7/2022-03068 分类: 规划计划    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2年03月17日
名  称: 海口市民政局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计划
文  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民政局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海口市民政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省民政厅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民政工作职能,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服务宗旨,以改善民生、服务基层、兜底保障为根本着力点和落脚点,扎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主要工作

  (一)夯实筑牢疫情防控民生底线,不断提升服务效能

  全面落实社会救助各项政策措施,低保、特困、临救、低保边缘家庭梯度社会救助格局不断健全,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困难群众幸福感获得感不断增强。全年累计发放各类保障金1.7亿余元。

  1.为低保、特困对象提供基本生活保障。2021年,全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6944户15135人,累计发放低保金7947.7万元;特困人员3082户3090人,累计发放供养金4272.57万元。

  2.持续开展困难群众临时救助。今年以来,临时救助困难群众3432人次,发放资金471.41万元。

  3.积极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价格临时补贴工作。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提前研判,主动对接,及时部署,精准发放。全年累计发放价格补贴373.35万元,有力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

  4.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增进残疾人福祉。积极协调市残联做好残疾人资格认定工作,按时足额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12月,全市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427.70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4120.87万元。

  5.积极推进社会救助改革创新。一是开展社会救助工作“一城通办”。打破地区“隔阂”和户籍“壁垒”,具有海口市户籍的困难居民实现跨区申请低保等救助。二是推行社会救助制度审核确认改革。将低保、特困、临时救助、低收入家庭认定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从区级下放至镇(街道),同时精简申请材料,缩短办理时限(从原来的45个工作日缩减至20个工作日内),形成镇(街道)审核确认、市区民政部门共同监管的社会救助模式。三是统一全市城乡低保发放标准,于2022年1月全市执行。

  (二)积极适应老龄化服务需求,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理念为引领,着力提升养老服务质量,逐步建立以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1.全力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投入3240余万元,推进3家敬老院升级改造、12家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1家综合养老中心建设,为辖区老年人提供高品质的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医疗保健等养老服务投入940万元,保障1家敬老院和11个街道(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设施提升配套;投入6305万元完成海口市福利院老年人福利院项目400张床位配套建设;投入400万元,对全市不少于800户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把专业养老服务延伸到老年人家中,降低老年人居家养老意外风险发生推进概算总投资为1.95亿元的老年人医护中心项目建设,为全市老年人提供成本可负担、方便可及的优质医养服务。

  2.不断创新养老服务和监管模式。投入380余万元,打造海口市“互联网+养老服务”智慧养老信息平台,提高养老服务信息化程度;联合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开展养老志愿服务“时间银行”试点工作,鼓励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着力破解养老服务工作中的“难点”“痛点”问题;加快“金民工程”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在我市推广应用,力争实现“网络通、数据通、系统通”,截至目前已完成全市33家养老机构、87家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56家“长者饭堂”相关数据填报工作推行社会化养老服务,开展公建民营改革试点,由政府投资建设海口市福利院老年人福利院,通过招标的方式委托优质企业开展服务管理,引进先进的养老服务模式,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人性化专业化的护理服务,更好适应海南自由贸易港背景下养老事业发展需要

  3.逐步健全养老服务政策体系。一是推动《海口市居家养老条例》立法调研工作,通过立法引领、规范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工作,破除发展障碍,健全市场机制,促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加强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背景下养老服务研究,积极用好用足自贸港政策,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海南自由贸易港背景下居家养老服务研究》课题获得2021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一等奖

  4.提高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素质。2021年共组织987名养老护理人员参加各级业务培训,实现全市养老护理员培训全覆盖;完善护理人才培养制度,举办2021年全国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海口市选拔赛,同时择优组织养老护理员参加全国、全省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其中,一人获得全国大赛优胜奖,实现海南在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获奖项“零”突破1人荣获省一等奖,5人荣获省优胜奖海口市民政局获得省级优秀组织奖

  5.持续提升老年人幸福指数。结合居家养老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高龄、特困、低保等特殊老年人家庭提供关爱探访服务41万余人次;健全老年人福利制度,2021年转移支付3196万元用于高龄老年补贴发放,老年人的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三)加强儿童福利保障,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格局

  强化儿童福利服务保障,加快建立家庭尽责、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儿童福利服务保障体系,推动完善未成年人服务保护体系,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1.加强儿童福利保障工作。将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纳入市委市政府“2021年为民办实事”事项,现全市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每人每月提高300元,分别达到1750元/月、1350元/月,1-11月共发放资金584.6,全年预计发放640万元

  2.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百场宣讲进村(居)”活动。提高政策知晓率,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按照《海口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百场宣讲进村(居)”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持续推进政策百场宣讲进村(居)活动,全年共开展宣讲570场,实现全市459个村(居)全覆盖

  3.做好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工作。按照《海南省民政厅关于推荐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的要求,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推荐。最终,海口市民政局、海口市绿涯青年公益事业发展中心被评为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先进集体,海口市未成年保护中心主任谢克雄、美兰区海甸街道办事处儿童督导员陈贇被评为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先进个人。通过先进典型的激励,进一步调动儿童福利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4.完善未成年人服务保护体系成立海口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海口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出台《海口市未成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海口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等配套规范性文件,聚力抓好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安全防护、关爱帮扶等工作,加快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保护工作新格局

  (四)强化大社区民生保障,提升基层治理服务水平

  以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建设为抓手,着力夯实社区治理基础,不断推进城乡社区规范化建设;圆满完成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强化基层治理体系。

  1.依法依规抓好第九届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截止4月30日,全市459个村(居)民委员会全部完成换届选举工作,通过换届,共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居)委员会班子成员2800名、村(居)民小组长4154名。本次换届在规定职数、结构比例、具体目标等方面,均达到或超过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各项目标要求,村“两委”班子结构全面优化,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持续发展。

  2.大力推进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加快构建123+N”(涵盖党建、救助、养老、儿童关爱、志愿者等服务)综合服务体系,用党建“绣花针”穿好基层治理的“千条线”,为社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一站式”综合服务,2021年建成运营龙华区滨海街道盐灶社区、秀英区海秀镇新村2个综合服务中心。

  3.扎实推进城乡社区规范化建设。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社区)出具证明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城乡社区办公服务场所牌匾清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管理的通知》等文件,将村(社区)出具证明事项从37项精简成5项,全面规范社区办公场所牌匾悬挂和制度上墙事项,不断加强社区便民服务站管理,切实夯实基层工作基础,促进城乡社区管理和服务能力全面提升。

  (五)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提升社会组织发展质量

  围绕“增强社会组织政治意识,提升社会组织发展质量”,重点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积极引导发展和严格依法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1.完成全市首批21个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为进一步丰富为民服务内涵,提升为民服务效能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基层公共服务中的积极作用成立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聚焦脱贫攻坚特殊群体群众关切制定《海口市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以市委市政府“2021年为民办实事”事项——“社工服务情暖椰城”为抓手,高质量完成全市首批21个街道社工站试点建设为群众提供专业化、职业化、精细化的服务着力打造落实党和政府爱民惠民政策,落细基层公共服务的一线阵地。全市21个社工站自6月4日统一挂牌成立以来开展入户探访3500余次、社区活动300场个案服务45个,成立志愿者服务团队21个,形成一批特色服务品牌,比如关爱服务困境儿童“星辰计划”示范项目、“防诈骗,护青苗”行动、“乐享银龄”关爱长者项目等,截至目前已累计服务群众近3万人次。

  2.打造社会组织服务平台。揭牌运营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招募合作共建单位10家,与10家本土社会组织签订了入驻孵化协议,开展公益创投大赛1期、能力建设培训2期、公益沙龙2期,协助开展海口十大品牌社会组织评选活动,服务平台的作用初步体现。

  3.加强社会组织监管。一是与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行业协会商会的收费行为进行专项抽查,并整改落实制度执行不规范、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收费标准未上墙等一批问题。二是开展社会组织年检。今年以来,共进行社会组织年检366家,分三批对330家两年及以上未参加年检社会组织在网上予以公布通报。三是加强制度体系建设。推动出台《海口市民政局、海口市财政局关于海口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实施意见》《海口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海口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估指引〉的通知》《海口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海口市社会组织法人治理指引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法人治理水平。

  4.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发展。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优化营商环境,有效促进机关作风转变和工作效能提升,进一步增强群众对行政审批和机关工作的满意度。一是对53个审批事项进行再次细化梳理,对标省里事项数据进行目录准确关联。二是推进开办非营利性民办特殊学校(班)列入“一件事一次办”清单。三是梳理行政备案管理事项6项,并对事项办件类型、法定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办理深度等级、基本目录关联进行核对完善。四是推进审批事项对接“好差评”办件评价系统,目前已实现审批事项对接全覆盖。五是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大力推进“承诺即入制”改革,对建设殡仪馆、火葬场、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经营性公墓审批事项开展海口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进行“证照分离”数据补录业务。

  (六)推进社会事务工作创新发展,着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

  以实现基本社会服务精准化、优质化为目标,规范婚姻登记管理,加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关爱工作,推进地名、殡葬等公共服务,提升基本社会服务专业化水平。

  1.区划地名工作。一是开展红色地名文化宣传保护。联合市党史研究室整理发布海口市28个红色地名,制作红色地名短视频、摄影作品参加民政部比赛并荣获二等奖。二是完善全市地名标志体系。建立覆盖全市镇(街)的地名信息员队伍,实行地名标志动态管理,全年共制作安装地名标志1196个。三是开展不规范地名整治。针对海口市第一批25个不规范洋地名小区,采取先易后难、逐个对接、部门联动等方式积极稳妥推进更名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更名10个。

  2.殡葬管理工作。一是圆满完成2021年清明节安保服务工作。清明期间,对主要祭祀场所实行预约祭扫,推出“云祭祀”网络祭扫平台,全市清明节祭扫活动安全文明有序,实现了“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的工作目标。据统计,全市各主要祭扫服务场所累计接待祭扫群众23.5万余人次,预约祭扫人数近9万人二是完善殡葬基础设施。全力推进“1+4”公益性公墓建设,指导各区和市统发公司加快市人文生态纪念园、各区公益性公墓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三是加强殡葬执法。指导市殡葬管理所和各区民政局开展安葬(放)设施违规建设经营问题专项整治检查验收工作,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推进整改工作落实;根据《海口市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开展整治工作,共梳理4大类11项125条问题清单。现阶段已完成9家医院太平间专项整治,勒令全面停止业务外包,杜绝利用太平间开展非法殡葬中介服务。

  3.婚姻登记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婚姻登记场所规范化建设。优化婚姻登记机构布局,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倡导良好婚姻家庭文化,更好服务国家人口发展战略,指导龙华区、美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建设规范化独立场所,目前全市四个区均建成独立的婚姻登记处,为全面提升婚姻登记质量奠定了基础。二是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指导琼山区民政局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围绕婚俗改革试点主题,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发展中华优秀婚姻家庭文化,倡导全社会形成正确的婚姻家庭价值取向,不断提升全社会文明程度和群众精神风貌,为推进婚俗改革提供鲜活样板。三是依法办理涉外婚姻登记。截至目前共办理婚姻登记155件(其中办理结婚登记120件,离婚登记19件,补发结婚证11件,补发离婚证5件),婚姻登记办结合格率为100%。

  4.救助管理工作。一是持续开展“寒冬送温暖、夏日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充分保障街面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权益。二是联合公安、市政、卫健等部门做好消博会等重要时间节点救助管理工作,助力保障了社会稳定。三是深入推进救助服务质量大提升行动。召开2021年度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进一步梳理明确工作职责,协调解决难点问题,全市救助管理服务水平得到较大提升。四是积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安置落户22名长期滞留流浪乞讨受助人员,并协调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七)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制工作

  今年以来,全市累计发动网格员近13万人次,全力排查、管控、服务、宣传,有效抗击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疫,秀英区东方洋社区网格员符红霞荣获“全国五一巾帼标兵”荣誉称号;积极推进新冠肺炎疫苗接种以及核酸检测工作;持续加强对各民政服务机构的检查指导全市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继续保持良好态势。

  二、存在问题

  今年以来,我市民政工作虽然取得了长足发展进步,但也存在着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区治理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一是社区服务内容、质量还不能很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二是社区协商发展不平衡、协商程序不规范、协商制度化建设滞后等问题还比较突出,居民参与社区事务还存在被动参与、参与质量低等问题。

  (二)养老服务质量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主要体现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有待加强,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和医养相融合的体制机制建设,不能完全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

  三、2022年工作计划

  (一)持续抓好社会救助工作。一是提高社会救助精准度,指导各区做好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人员入户核查工作;二是建立社会救助主动发现、贫困预警机制,强化居民家庭收入核对;三是打破户籍限制,持续推进社会救助改革创新,推动出台《海口市居住证持有人申请居住地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待遇的规定(试行)》,构建完善与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现代化救助制度;四是发展服务类救助,推动实现从“人找政策”到“政策找人”的转变。

  (二)提高“一老一小”关爱服务水平。一是围绕应对人口老龄化,着力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使人人享有均等可及的基本养老服务,推动《海口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立法,制定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规范,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强养老护理队伍和专兼职社会工作者培训。二是加强儿童关爱保护,持续推进“养治教康+社会工作”的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建设,组织全市儿童福利工作人员和儿童督导员培训为儿童提供优质的生活照料、教育培养、医疗康复、心理辅导等服务。三是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积极推进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召开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加大对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三)进一步完善基层社区治理体系。一是全面深化大社区综合服务,进一步规范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功能布局,巩固提升“一站式”服务效能。二是完善政策配套,进一步完善社区工作者人员配置、管理考核、薪酬保障等相关制度,提升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程度。三是深化基层民主自治实践,进一步完善“一核两委一会”基层治理机制,积极推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减负增效;加强村务监督和民主协商,促进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管、民事民办”的社区协商新局面。

  (四)推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一是推动22个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制定社工站管理规范,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为民服务能力水平。二是完善社会组织监管体系,逐步建立以年度检查为基础,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多部门联合检查为补充的工作机制,同步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三是快“僵尸”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加大社会组织执法力度,将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纳入常态化治理,切实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

  (五)持续做好社会事务工作。一是补齐殡葬基础设施短板,加快“1+4”公益性公墓和全市镇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确保殡葬基础设施与群众殡葬服务需求相匹配、与殡葬改革要求相适应二是探索开展海葬等绿色安葬方式,既满足部分群众丧葬需求,也为移风易俗、树立新理念、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奠定基础推进婚俗改革试点,加强婚姻登记场所文化建设,营造健康文明、简约适度的婚俗文化氛围四是加强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积极推进建立界线界桩常态监管机制,维护边界地区和谐稳定;持续开展不规范地名专项整治,为社会提供更加准确规范的地名导向和信息服务



相关附件:

相关文档: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口市民政局”门户网站,进入非政府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