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 口 市 民 政 局 文 件
海民发〔2023〕56 号
签发人:淡利锋
海口市民政局
关于同意海口江西乐平商会变更
相关事项的批复
海口江西乐平商会:
你们报来的关于海口江西乐平商会变更住所、法定代表人、
业务范围申请收悉。经审核,同意住所由“海口市凤翔东路 1 号
天艺酒店 1113 房”变更为“海口市秀英区永万路 99 号望海金豪
2、3 栋一号铺面”;法定代表人由“华春旺”变更为“汪锋”;业
务范围变更为“(一)严格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及法律法规,对商
会会员进行遵规守法、团结教育、引导服务、不断培养和提高会
员的守法意识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二)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反映会员的意见,为会员协调关系、消除纠纷、排忧解难;(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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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通和加强会员与当地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及会员组织之间的联
系;(四)按照国家规定和当地有关政策,组织会员参观考察、交
流合作等活动;(五)承办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委托事项”,并核发
新证。望贵单位变更住所、法定代表人、业务范围变更后,继续
在业务指导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严格依照登记的章程
开展活动。
此复。
(此件主动公开)
海口市民政局
2023 年 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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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公安局,海口国家安全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口市工商业
联合会,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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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3 年 2 月 28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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