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 口 市 民 政 局 文 件
海民发〔2023〕103 号
签发人:淡利锋
海口市民政局
关于同意海口市临高商会变更相关事项的批复
海口市临高商会:
你们报来的关于海口市临高商会变更住所、业务范围申请收
悉。经审核,同意住所由“海口市金贸西路 15 号环海大厦 13GF”
变更为“海口市海马二横路椰海建材城铝业建材(二期)物业管
理处 C248”;同意业务范围由“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
法律法规;依法维护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积极反映会员诉求;
承接有关部门的委托事项;宣传、推广临高文化、民俗文化”变
更为“严格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及法律法规,对商会会员进行遵
规守法、团结教育,引导服务,不断培养和提高会员的守法意识
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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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会员协调关系、消除纠纷、排忧解难;沟通和加强会员与当地
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及会员组织之间的联系;按照国家规定和当
地有关政策,组织会员参观考察、交流合作等活动;承办政府和
有关部门的委托事项。”并核发新证。望贵单位变更住所、业务范
围变更后,继续在业务指导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严格
依照登记的章程开展活动。
此复。
海口市民政局
2023 年 4 月 11 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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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公安局,海口国家安全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龙华分局,市工商业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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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3 年 4 月 11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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