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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805-7/2023-00101 分类: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4月11日
名  称: 海口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慈善组织2022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
文  号: 海民发〔2023〕105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慈善组织2022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

海民发〔2023〕105号

海 口 市 民 政 局 文 件 海民发〔2023〕105 号 海口市民政局 关于开展慈善组织 2022 年度年报年检 工作的通知 各慈善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市民政局登记的各慈善组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开展 慈善组织 2021 年度年报年检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在我局登记或者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 团体、社会服务机构要进行年度报告,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前报 送 2022 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 还应当报送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 二、工作安排 —1— (一)慈善组织需登录民政部年报年检填报系统(网址: http://csmj.mca.gov.cn),在线填写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 报告),并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的《基金会财务报表审计 指引》规定的格式出具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年度工作 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需打印纸 质文本,由法定代表人、监事签名,加盖本组织印章后送交业务 主管单位初审,慈善组织请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前将初审后的年 度工作报告 PDF 版本、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电子文档上 传至年报年检系统,无需提供纸质材料。同时,慈善组织应当及 时在“慈善中国”网站公布年度工作报告全文。如对填报系统有 疑问,可通过登录界面所留联系方式咨询技术服务人员。 (二)市民政局接收慈善组织的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 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后,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 会监督。各慈善组织对年度工作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 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三)市民政局将抽取部分市级慈善组织通过专项审计等方式 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专项基金、信息公开、业务活动、内部治理、 对外投资及接受境外捐赠资助情况。 (四)对年报年检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民政部门将责令慈善组 织及时整改;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进行处罚。对逾期未按时限和要 求参加年报年检或虚假填报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 海口市民政局 2023 年 4 月 11 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联系人:吴高浩;联系电话:68723679) ─────────────────────────────── 海口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3 年 4 月 11 日印发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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