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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805-7/2023-00117 分类: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1年12月31日
名  称: 海口市民政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暨依法治市工作的情况报告
文  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民政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暨依法治市工作的情况报告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悉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海口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海口市 2021 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依法履职,规范行政行为,深入推进法治民政建设, 为海口市民政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暨依法治市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法治民政建设组织领导。一是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对民政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民政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重点要求局属执法人员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力推动全民守法氛围形成。二是印发《海口市民政局2021 年法治民政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全年法治民政建设的工作重点,要求民政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民政改革、推动创新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为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民政提出了具体实施路径。三是加强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工作。将法治民政建设纳入年度全市民政绩效考评内容,定期开展督导检查,推进法治民政建设任务落实。

(二)依法依规履行民政职能。一是建立健全有利于发挥行业组织自主权的政策制度体系。2021年1月,制定印发了《海口市社会团体法人治理指引》《海口市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治理指引》,切实增强行业协会商会自主办会、自我管理、自律发展、依法自治的治理能力,进一步规范全市社会组织法人治理工作。二是加快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规要求,依法履行审批登记职责。截至12月31日,今年共受理登记新成立社会组织49家,变更名称、地址、业务范围166家,注销32家。三是着力深化民政审批服务改革。严格按照市审改办要求,完成53个事项细化梳理,并对标省里事项数据进行准确关联。四是优化民政有关事项审批审核流程。2021年7月以来,我局深入开展“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活动,通过优化惠民殡葬补贴发放流程、高龄老人补贴申领方式、社会救助申办审核流程等,实现惠民殡葬补贴申领时限由原来的1至2个月压缩至即办即结,高龄长寿老人补贴全程只留 1 个环节实现秒批(特殊情况的审批期限也缩短至 1个工作日),社会救助申办时间从原来的47天缩短到23天且能“一城通办”,大幅提升了政府服务效能,切实破解了难题为群众办了实事,受到社会广泛好评。五是着力推动养老服务社会化发展。今年9月,我局制定出台了《海口市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服务工作的通知》,通过丰富和扩大海口市居家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充分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破解城市养老难题,受到老年人及家庭的欢迎。

(三)健全民政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结合我市综合执法改革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我局权责清单并做好动态管理,配合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切实依法行政。目前,我局有39项民政行政权力,47项责任事项。二是根据公正公平公开、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完善了《海口市民政局行政处罚规范自由裁量权标准表》。目前,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表的内容由5个方面37项调整为5个方面36项,进一步提高民政依法行政工作水平,规范民政管理领域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三是综合统筹民政立法工作。结合我市当前殡葬工作实际,突出海口殡葬管理立法的地方特色,持续跟进《海口市殡葬管理暂行办法》修订事宜,制定出台《海口市经营性公墓管理办法》。积极申报了2021年度立法计划项目,《海口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被列为2021年地方性法规调研项目,计划通过制定《海口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引领、规范和促进全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四是通过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监督、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行规范性文件动态化管理,全面推行法制审核制度。2021年以来,出台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份、市民政局规范性文件2份,更新完善了《海口市民政局法律顾问制度》,续聘了海南天皓律师事务所贾雯律师为局常年法律顾问,为进一步提高民政依法决策质量,加快法治民政建设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严把政策出台关口,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必经程序纳入公文流程,确保我局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出现排除、竞争的情况。建立重大决策程序运行机制,坚持把调查研究、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其中,重大行政决策均要在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的基础上作出决定,并如实记录和存档。2021年,共召开党组会议28次,局长办公会议17次。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通过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建立健全行业协会乱收费问题举报投诉查处制度以及《海口市民政局群众举报投诉制度》等,全力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21年,我局组织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9人次,抽取检查了60家社会组织服务机构。其中,60家被抽查单位运营情况基本正常,均没有出现违规违法行为。检查结果已按照规定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和海口市民政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二是开展专项领域集中整治行动。结合殡葬宣传月活动,持续牵头开展旧风陋习专项整治,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进行摸底排查和规范经营性公墓经营工作,严格督导各墓园按法照章开展殡葬服务活动;对市区丧葬用品经营单位开展绿色殡葬宣传活动,要求经营主体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殡葬法规条例开展经营活动。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记录管理。2021年以来,我局共办理行政许可49件,行政确认169件,行政给付701件,已全部按规范要求立卷归档(我局暂无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强制等案卷)。通过自查,我局各行政执法案卷均符合主体合法、行政执法项目合法、适用法律依据合法、程序合法、审批工作规范。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全力强化党内监督。通过召开党风廉政专题部署会,压实工作责任,有效发挥机关纪委职责。深入开展廉洁文化月活动,如召开纪律教育专题会,组织集中观看2部警示教育片,组织参加警示教育巡回展和《中国共产党人的家风》档案展等,加强正反教育。同时,为突出抓住“关键少数”,进一步加大谈话提醒力度和广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二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自觉接受监督,认真执行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决定,配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询问、质询。办件中建立了工作台账,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加强与相关会办单位建立对口联络,实现了跟踪管理,真正做到将提案建议与民政工作的长期规划、计划,与民政工作当前解决的实际问题、重点工作有机结合,切实发挥了建议提案对民政工作发展的推动作用。2021年,我局共收到提案21件,其中省政协1件,市人大代表议案2件,市政协委员提案18件,目前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作为主办单位答复提案7件,代拟答复1件,协办答复13件,答复率100%。三是不断推进社会舆论监督。通过“12345”平台,及时解答群众提出的有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村民自治、殡葬、婚姻、收养等民政工作的难点、热点问题,进一步畅通了群众诉求和办事的途径,拉近了民政与群众的距离。全年,累计办件2531件,办结率100%。四是积极接受审计监督。3月29日至4月23日,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我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根据反馈结果,我局积极落实,目前已将审计发现问题全部整改完成。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全面落实重大节日、敏感时段“日报告”“零报告”值班备勤制度,坚持处级领导联系制度,局主要领导带头深入联系点,密切联系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着力破解民政发展难题、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坚持处级领导12345值班制度,局主要领导通过与前台话务员一起接听、受理市民电话投诉,倾听民意,为市民排忧解难,走好服务群众工作的“最后一公里”。二是通过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加强行政调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不断提升信访工作能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2021年以来,我局按要求成立了局行政调解委员会,同时通过采取多种举措化解信访矛盾,有效保证了把矛盾化解在基层、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据统计,我局全年共受理信访件12件,办结12件,办结率100%,信访件得到妥善处理。

(八)全面提高民政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建立了法治讲座、中心组学法等制度,进一步加大领导干部学法力度。截至目前,今年召开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市委重要会议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28次,重点学习习近平关于依法治国有关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民法典》《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宪法》等7次。二是组织民政干部积极参加各类法治培训班,有效提升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工作能力,推动提高海口民政法治建设的水平。2021年,我局将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工作也纳入本部门重点工作之中。截至目前,已组织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124名干部职工开通法治宣传云平台账号并积极参与在线学法。三是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将普法责任落实情况纳入本部门工作总体布局,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2021年,我局充分利用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开展了绿色殡葬主题宣传月、“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普法宣传月、“关爱成长 法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和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学习宣传以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法治宣传等活动。

(九)积极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结合民政工作职能,正提前谋划并落细落实《意见》涉及民政工作任务,持续在加快推进社区服务与治理创新、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培育发展壮大社会组织、提升网格化服务效能等方面精准施策,助力全市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二是强化政府保护职能,牵头成立了海口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积极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同时,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并深入开展“政策百场宣讲进村(居)”活动,引导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强化监护主体责任意识。截至10月底,全市累计开展政策宣讲 465 场。三是依法依规抓好2021年第九届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于 4 月 30 日,全市 459 个村(居)民委员会全部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书记、主任一肩挑比例 100%。同时,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机构,积极参与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及时将风险隐患化解在一线。换届期间,全市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协调村居法律顾问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00多人次,为换届顺利开展提供良好环境。

二、存在问题及下步努力方向

总的来看,2021年,我局在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暨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当中,高度重视,措施有力。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有待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如运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下步,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依法治国有关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水平,不断推动法治民政建设迈向新台阶。

海口市民政局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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