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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805-7/2023-00118 分类: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3月01日
名  称: 海口市民政局关于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
文  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民政局关于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悉心指导下,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定期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工作纳入全市民政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全面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为推动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推动构建完备的民政法规制度体系

(一)推进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推动《海口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立法进程,《条例(草案)》已经在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一审通过。

(二)开展各类清理工作。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核查工作,对照规范性文件保留、修改、废止标准,对规范性文件实行动态监管。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完毕,及时在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

(三)加强合法性审查。按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各科室(局)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对拟出台文件在出台前按广泛征求意见、集体审议、合法性审查及报备报批规范程序进行审核。2022年共印发规范性文件1份。

二、强化行政权力监督

(一)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2022年,我局共办理行政许可22件,行政确认193件,其中婚姻登记168件(结婚登记158件,离婚登记10件),收养登记25件;行政给付644件,已全部按规范要求立卷归档。

(二)严格依法决策。强化依法决策意识,重大行政决策均要在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的基础上作出决定,并如实记录和存档。2022年,共召开党组会议24次,局长办公会议18次。注重听取法律专业意见,在处理重大复杂问题时,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法治机构等意见,进一步提高民政依法决策质量。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社会组织管理方面,加快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规要求,依法履行审批登记职责。2022年共受理登记新成立社会组织22家,变更名称、地址、业务范围118家,注销14家。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建立健全行业协会乱收费问题举报投诉查处制度以及《海口市民政局群众举报投诉制度》等,在海口市民政局官网公布社会组织专项行动问题投诉举报电话公告,全力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抽取检查了27家社会组织服务机构。其中,27家被抽查单位运营情况基本正常,均没有出现违规违法行为。检查结果已按照规定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和海口市民政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开展清理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梳理367家“僵尸型”社会组织,其中14家完成注销登记,44家已进入撤销流程。

社会救助方面,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通过建立健全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相适应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为主线,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统筹发展社会救助体系,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有力巩固精准脱贫成果,更好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推动出台《海口市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方案》。

养老服务方面,通过加强与南京、广州等地的沟通,学习借鉴工作经验;印发宣传手册、新闻媒体、入户上门等手段加大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组织业务工作培训会,不断提升基层民政工作者的工作能力和水平;鼓励具备条件的养老机构积极参与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与服务工作,为老年人提供安全、可及的多样化养老服务。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积极推动婚姻登记服务便利化。2022年,我局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开发一套操作方便、能够辅助办事群众合理规划婚姻登记事项的全市统一的婚姻登记预约系统,于6月28日投入使用。实现了全市婚姻登记资源合理分配,促进婚姻登记整体质量的提升。优化民政有关事项审批审核流程。持续深入推进殡葬领域审批服务改革。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放管服”改革部署,推动殡葬惠民补贴服务事项“马上办、网上办、零跑动”。以“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活动为契机,抓住审批服务关键环节,通过数据共享、流程再造,推进审批服务信息化,实现无纸化审批,简化办理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五)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拓宽信息发布渠道,就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行政规范性文件等公开事项作出部署并实施。重点推进社会组织管理、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信息公开。完善对外公开电话接听工作,提高便民服务质量。

(六)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建立健全了行政复议、应诉统计制度,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尊重并严格执行生效复议决定和法院裁定。三是通过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加强行政调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不断提升信访工作能力。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深入推进“人文信访、法治信访、和谐信访”,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分层管理,初访信件得到妥善处理,采取多种举措化解信访矛盾,有效保证了把矛盾化解在基层、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据统计,2022年我局共受理信访件2件,办结2件,办结率100%,信访件得到妥善处理。

(七)加强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力强化党内监督,召开党风廉政专题部署会,压实工作责任,有效发挥机关纪委职责;深入开展清廉机关建设等活动,召开纪律教育专题会,2022年以来组织集中观看2部警示教育片。同时为突出抓住“关键少数”,进一步加大谈话提醒力度和广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执行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决定,配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询问、质询。办件中建立了工作台账,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加强与相关会办单位建立对口联络,实现了跟踪管理,真正做到将提案建议与民政工作的长期规划、计划,与民政工作当前解决的实际问题、重点工作有机结合,切实发挥了建议提案对民政工作发展的推动作用。2022年,我局主办省政协提案3件,人大建议 17件、政协提案9件。协办市人大建议10件,市政协提案23件。已全部答复完毕,完成率100%。不断推进社会舆论监督,通过“12345”平台,及时解答群众提出的有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村民自治、殡葬、婚姻、收养等民政工作的难点、热点问题,进一步畅通了群众诉求和办事的途径,拉近了民政与群众的距离。2022年,办件1719件,办结率100%。

(八)强化法治考核评价。将局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个人年终述职内容,作为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组织部门报告。2023 年2月21日,结合年度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由我局主要负责同志在局干部大会上就我局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了简要述职。

三、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定期更新并公示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2022年,我局组织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为5人次。

(二)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开展专项领域集中整治行动。结合殡葬宣传月活动,持续牵头开展旧风陋习专项整治,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进行摸底排查和规范经营性公墓经营工作,严格督导各墓园按法照章开展殡葬服务活动;对市区丧葬用品经营单位开展绿色殡葬宣传活动,要求经营主体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殡葬法规条例开展经营活动。

四、全面提高民政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加大领导干部学法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建立了法治讲座、中心组学法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领导干部的学法活动。2022年以来召开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市委重要会议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21次,重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信访工作条例》、《地名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8次。

(二)积极组织参加法治培训。积极组织参加各类法治培训,有效提升民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工作能力,推动提高了海口民政法治建设的水平。持续将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工作纳入本部门重点工作之中。已组织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对干部职工开通法治宣传云平台账号进行续费,开展新一年度的学习。

(三)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将普法责任落实情况纳入本部门工作总体布局,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联动群、电子显示屏及“民政暖万家”栏目等载体,及时宣传民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动态。充分利用重要时间节点,积极配合开展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社会知晓率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殡葬宣传月”、“国家安全法”、“民法典”、“宪法宣传周”、“关爱成长 法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和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学习宣传以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法治宣传等宣传活动。

五、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干部对法律政策把握不准,运用法律和专业法律依法有效开展工作的能力还有待加强。二是普法宣传方式不够多样化,普法宣传力度还需加强。下步,我局将推动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知法懂法、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能力,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同时,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重点围绕中心工作,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及民政业务涉及的清明节、儿童节、中华慈善日、重阳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形式,加大与民政事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解读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晓率,不断推动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海口市民政局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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