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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805-7/2023-00104 分类: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4月11日
名  称: 海口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慈善组织2022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
文  号: 海民发〔2023〕105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慈善组织2022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

海民发〔2023〕105号

海 口 市 民 政 局 文 件
海民发〔2023〕105 号
海口市民政局
关于开展慈善组织 2022 年度年报年检
工作的通知
各慈善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市民政局登记的各慈善组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开展
慈善组织 2022 年度年报年检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在我局登记或者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
团体、社会服务机构要进行年度报告,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前报
送 2022 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
还应当报送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
二、工作安排
—1—
(一)慈善组织需登录民政部年报年检填报系统(网址:
http://csmj.mca.gov.cn),在线填写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
报告),并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的《基金会财务报表审计
指引》规定的格式出具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年度工作
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需打印纸
质文本,由法定代表人、监事签名,加盖本组织印章后送交业务
主管单位初审,慈善组织请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前将初审后的年
度工作报告 PDF 版本、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电子文档上
传至年报年检系统,无需提供纸质材料。同时,慈善组织应当及
时在“慈善中国”网站公布年度工作报告全文。如对填报系统有
疑问,可通过登录界面所留联系方式咨询技术服务人员。
(二)市民政局接收慈善组织的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
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后,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
会监督。各慈善组织对年度工作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
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三)市民政局将抽取部分市级慈善组织通过专项审计等方式
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专项基金、信息公开、业务活动、内部治理、
对外投资及接受境外捐赠资助情况。
(四)对年报年检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民政部门将责令慈善组
织及时整改;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进行处罚。对逾期未按时限和要
求参加年报年检或虚假填报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
海口市民政局
2023 年 4 月 11 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联系人:吴高浩;联系电话:68723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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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3 年 4 月 11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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