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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805-7/2023-00076 分类: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3月06日
名  称: 海口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市级社会组织2022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文  号: 海民发〔2023〕62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市级社会组织2022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海民发〔2023〕62号

海 口 市 民 政 局 文 件 海民发〔2023〕62 号 海口市民政局 关于开展市级社会组织 2022 年度 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业务主管单位、社会组织: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管理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我局将对市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 业单位进行 2022 年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凡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经海口市民政局登记的社会团体和民 办非企业单位,均应当参加年检。 二、年检时间 2022 年度市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报告网上填 - 1 - 报时间为:2023 年 3 月 14 日至 7 月 1 日。 三、年度报告系统登录方式 市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录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 台(https://zwfw.mca.gov.cn/)访问“法人服务”的“社会团体 年检年报”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年报”,即可在线填写《年度 工作报告书》。 四、年检要求 (一)各业务主管单位要督促所主管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 业单位,于 7 月 1 日前参加年检,并按规定提交年检全部材料。 年检系统接收仅表示填报完成,业务主管单位仍要切实履行主管 职责,对社会组织填报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作出是否通过审核 的初审结论并加盖印章。 (二)对多年未年检的僵尸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督促其 主动办理注销手续。年检期间,社会组织的名称、住所、业务范 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业务主管单位等发生变更情况的, 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注销及变更登记咨询 68630815)。 (三)拒不接受或不按规定接受年检的,依据《社会团体登 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组织 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撤销登 记处罚,并纳入活动异常名录。 (四)为提升年检效率,请各市级社会组织仔细阅读《年检 年报系统注册及填报指南》《社会团体年检须知》《民办非企业单 - 2 - 位年检须知》等材料,掌握年检工作要求后认真填报。 五、联系方式 报送年检纸质材料: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第二行政办公区 16 号北楼 3019、3020 室,电话 68723697、68723679。 年检咨询方式:市级社会团体请加入 QQ 群 282734300;市级 民办非企业单位请加入 QQ 群 454863392。 附件:1.年检年报系统注册及填报指南 2.社会团体年检须知 3.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须知 4.海口市社会组织廉洁自律承诺书 海口市民政局 2023 年 3 月 6 日 (此件主动公开) ─────────────────────────────── 抄送:各区民政局、行政审批局 ─────────────────────────────── 海口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3 年 3 月 6 日印发 ───────────────────────────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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