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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805-7/2024-00095 分类: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3月04日
名  称: 海口市民政局海口市财政局海口市红十字关于将人体器官捐献人纳入惠民殡葬补贴范围的请示
文  号: 海民发〔2024〕42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民政局海口市财政局海口市红十字关于将人体器官捐献人纳入惠民殡葬补贴范围的请示

海民发〔2024〕42号

市政府: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推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促进形成有利于人体器官捐献的社会风尚。经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红十字会共同研究,拟将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自愿、无偿捐献人体器官、角膜并在市殡仪馆火化遗体的捐献人(含外地户籍)纳入惠民殡葬补贴范围,为其提供基本殡葬(殡仪)服务补贴(其中:基本殡葬服务 2390 元/人,基本殡仪服务800 元/人)。现将联合起草的《关于人体器官捐献人惠民殡葬补贴的通知(草案)》一并报请市政府审阅,如无不妥,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红十字会联合印发执行。妥否,请批示。


附件:1.关于人体器官捐献人惠民殡葬补贴的通知
2.经费测算说明
3.《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殡葬基本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批复》(海发改费〔2022〕1595 号)


海口市民政局
海口市财政局
海口市红十字会
2024 年 2 月 20 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陈剑锋,联系电话:68723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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