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 口 市 民 政 局 文 件
海民发〔2023〕42 号
签发人:淡利锋
海口市民政局
关于同意海口市爱尚垃圾分类服务中心住所
变更的批复
海口市爱尚垃圾分类服务中心:
你们报来的关于海口市爱尚垃圾分类服务中心住所变更申请收
悉。经审核,同意住所由“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秀英大道逸秀雅苑 B
座二单元 1104”变更为“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学校东街 1 号城西商
业广场第二层 03 号铺面”并核发新证。望贵单位住所变更后,继续
在业务指导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严格依照登记的章程开展
活动。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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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民政局
2023 年 2 月 16 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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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公安局,海口国家安全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园林和
环境卫生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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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3 年 2 月 16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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