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 口 市 民 政 局 文 件
海民发〔2023〕65 号
签发人:淡利锋
关于同意海口市友善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住所
海口市民政局
变更的批复
海口市友善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你们报来的关于海口市友善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住所变更申请收
悉。经审核,同意住所由“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滨江路 16 号蓝水湾
(—期)6B301”变更为“海口市美兰区板桥横路 9 号祥泰家园 1 单
元 2401 房”并核发新证。望贵单位住所变更后,继续在业务指导部
门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严格依照登记的章程开展活动。
此复。
(此件主动公开)
海口市民政局
2023 年 3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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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公安局,海口国家安全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美兰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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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3 年 3 月 7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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