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 口 市 民 政 局 文 件
海民发〔2023〕102 号
签发人:淡利锋
海口市民政局
关于同意海口市龙文化研究会变更住所的批复
海口市龙文化研究会:
你们报来的关于海口市龙文化研究会住所变更申请收悉。根
据海社字〔2023〕4 号文,经审核,同意住所由“海口市大英路
69 号嘉茂大厦 3 楼 307”变更为“海口市秀英区石山镇火山口风
景路 92 号办公楼 101 房”并核发新证。望贵单位住所变更后,
继续在业务指导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严格依照登记的
章程开展活动。
此复。
(此件主动公开)
海口市民政局
2023 年 4 月 11 日
—1—
───────────────────────────────
抄送:市公安局,海口国家安全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秀英分局,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海口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3 年 4 月 11 日印发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