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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805-7/2023-00102 分类: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4月11日
名  称: 海口市民政局关于同意海口市龙文化研究会变更住所的批复
文  号: 海民发〔2023〕102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民政局关于同意海口市龙文化研究会变更住所的批复

海民发〔2023〕102号

海 口 市 民 政 局 文 件 海民发〔2023〕102 号 签发人:淡利锋 海口市民政局 关于同意海口市龙文化研究会变更住所的批复 海口市龙文化研究会: 你们报来的关于海口市龙文化研究会住所变更申请收悉。根 据海社字〔2023〕4 号文,经审核,同意住所由“海口市大英路 69 号嘉茂大厦 3 楼 307”变更为“海口市秀英区石山镇火山口风 景路 92 号办公楼 101 房”并核发新证。望贵单位住所变更后, 继续在业务指导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严格依照登记的 章程开展活动。 此复。 (此件主动公开) 海口市民政局 2023 年 4 月 11 日 —1— ─────────────────────────────── 抄送:市公安局,海口国家安全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秀英分局,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海口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3 年 4 月 11 日印发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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