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规划计划 >> 正文
海口市民政局2011年工作总结、2012年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
2012-02-08 09:11:00 来源: 海口市民政局 【字体:   打印

  一、全年工作完成情况

  城乡社会保障救助方面。发放城乡低保、五保金共计9650万元。全年累计救助城市低保对象8万户次,18 万人次;救助农村低保对象 14万户次,36万人次;救助农村五保对象4.8万户次,4.9万人次。给城乡低保户发放各类补贴3832.98万元,其中动用价调基金给我市城乡低保对象发放春节物价补贴1218.27万元;发放中央财政春节一次性生活补贴570万元;启动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发放物价补贴1530万元,7月份肉价补贴471.41万元。按照我局“十二五”规划,与市财政局联合向市政府上报了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的方案,拟从2012年1月起将城市低保标准从352元提高到390元;农村低保标准从240提高到300元,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从320元提高到350元。全年发放城乡医疗救助金1200万元。元旦春节期间救济慰问困难群众家庭37899户(人),发放救济金984.045万元。下拨各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和临时生活困难救助金890万元。完善了流浪精神病和危重病人“先救治、后救助”工作规范程序,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综合楼已建成。社区建设方面。和谐社区建设在去年15家“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的基础上,今年又有16家社区达到了“和谐社区建设单位”标准。社区居委会专职成员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增加的岗位补贴主任(书记)500元;副主任(副书记)400元;委员300元。增加的交通通讯补贴主任(书记)220元;副主任(副书记)200元;委员180元。社会福利事业方面。老年人权益保障取得有效进展,率先在全省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百岁老人长寿补助金发放补助金84.24万元。办老年优待证6506张。全年为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105万元。福利彩票已超额完成全年6.4亿元的销售任务,为我市产生市本级公益金3300多万元。双拥共建和优抚安置方面。召开了全市党政军迎新春团拜茶话会,举行了庆“八一”军功颁奖暨《长征组歌》大型演出活动。一年来累计拨款9500多万元,帮助部队解决战备训练、生产生活等实际问题。认真完成了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的创建工作。今年为优抚对象拨付优抚资金共计4357.47万元。军休系统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军休干部 “两个待遇”得到认真落实。社会事务方面。全面铺开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完成建设我市地名数据库任务,在公共场所安装了18台地名信息查询触摸屏。全面开展复查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积极推动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抓好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工作。不断提高救助管理、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服务水平,积极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是基层民政机构、设施设备和工作人员都需要加强和提高,建议区、镇、街道增加工作人员,配套设施设备。二是敬老院建设任务整体进度较慢。建议在我局主动协调的基础上,市政府督查等部门对承建单位和区镇相关部门进行督导,各自按职责抓好落实,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三是殡葬改革的推进及金沙湾和西海岸新区南片区项目5万个坟墓的搬迁,建议市政府及时安排所需资金到位,我局积极指导协助各区按照方案开展工作。四是老龄事业发展需政策和资金扶持,建议市政府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并给予资金保障,进一步促进我市老龄事业发展。五是我市市慈善总会办公室人员编制报编办后至今没有批文,建议市政府督促市委编办尽快办理。六是增加民政工作经费。

  三、2012年工作思路

  以服务保障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和打造海口“四宜”最精最美省会城市为目标,紧扣“改善民生、保障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工作主线,解放思想、创新发展,以进一步完善社会救济救助体系、推动殡葬改革深入进行、大力发展社会福利和老龄事业为重点,带动基层民主建设、拥军优抚安置、社会事务管理等民政业务的优化和能力水平的提高,向着“十二五”“有效的社会救助、广泛的基层民主、优质的福利服务、牢固的军民团结、规范的社会”的目标迈进。

  四、重点工作

  (一)提高低保标准,筹集发放城市低保金3500万元;农村低保金4000万元(不含物价补贴)。总结医疗救助与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同步结算的“一站式”服务经验,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继续开展敬老院建设,根据资金落实情况,争取新建、扩建6家敬老院。做好今冬明春因台风和强降雨共同影响,受灾群众和秋粮绝收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同时做好救灾款物监管工作。指导每个区创建2~3个“防灾减灾示范社区”。 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中秋、国庆节对全市特殊困难群众慰问工作。

  (二)积极做好新修订《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颁布实施后的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拓展社区服务内容,转变社区服务方式,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

  (三)推动我市福利事业发展。积极促成海口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建设。继续推动市慈善总会机构完善,力争明年7月份前召开海口市慈善总会第一届会员大会。扩大慈善超市建设试点工作。促进《高龄补贴方案》和《加快养老服务业意见》尽快出台,建设市、区、街道三级老龄工作网络,建立老人服务信息中心,做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工作。福利彩票保证高销量安全运行。

  (四)军地双方相互支持,促进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逐步完善解放海南岛战役烈士陵园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烈士陵园纪念馆的建设。

  (五)全面完成我市第二次地名普查成果工作。组织编纂出版《海口市政区大典》,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做好我市殡葬改革工作,抓好公益性公墓建设;改变“三沿五区”的生态环境;启动新建公墓的征地工作。制定出台《海口市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办法》和《海口市治理“乱埋乱葬”工作方案》。推动社会组织党工委早日成立,促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向前发展。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口市民政局”门户网站,进入非政府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