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规划计划 >> 正文
海口市民政局201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2012-07-19 11:13:00 来源: 海口市民政局 【字体:   打印

2012年是我省坚持科学发展、实现绿色崛起的开局之年,也是民政项目推进建设之年。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的有力指导下,认真贯彻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省第六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四宜”省会城市中心任务,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核心理念,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上半年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完成全年工作任务打下了良好基础。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

(一)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为重点,切实维护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权益。切实抓好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不断完善城乡社会救助力度,在动态管理下,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分类施保。一是提高城乡保障标准。市政府决定从2012年1月起,城乡低保标准从352元提高到390元,农村低保标准从240元提高到300元,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从320元提高到350元。上半年全市共发放城乡低保、农村五保金6453万元。其中发放城市低保金2136万元,累计救助城市低保对象6118户,13495人;发放农村低保金3446万元,累计救助农村低保对象12404户,32615人;发放农村五保金871万元,累计救助农村五保对象4200人。二是城乡医疗救助力度不断扩大,有效衔接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与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明确救助对象、救助方式、救助比例,上半年发放城乡医疗救助金达515万元,救助人数达2980人次。三是村镇敬老院建设有序推进。今年新扩建的6家敬老院,目前已完成了初步设计、地质勘查、用地许可(除西秀镇、甲子镇外)等前期工作,预计年底竣工,新增加床位800张,力争年末集中供养率达到50%,进一步提高我市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

(二)以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体系为重点,进一步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1、扎实做好“冬春”期间灾民救助工作。2011年9月下旬至10月初的洪涝灾害,使我市遭受了较重灾情,造成重大损失。为确保灾区生活困难群众在“冬春”期间有饭吃、有衣穿、有被盖、有房温暖过冬,结合各区的受灾情况,商市财政局共下拨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359万元。

2、“两节”救助工作及时开展。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市累计发放救助金1165万元,共救助各类困难对象34983户。

3、抓好防灾减灾工作。一是细化完善镇(街道)应急预案。对镇(街道)预案进行梳理,重新修改,尽可能做到详细,重点突出,着重加强对重点险情地段,重点村(居)灾害防范,增强可操作性;二是抓好救灾物资储备。重点对救灾仓库物资进行清理、归类,及时补充救灾物资,确保灾后12小时内救灾物资及时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三是积极协调救灾物资储备仓库立项。我局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救灾物资储备仓库的立项工作并经市政府审批,目前,我局正根据立项要求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四是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上半年共向各镇(街)、村(居)委会印发防灾减灾宣传挂图98张,《海口市防灾减灾常识宣传手册》2300册、举办防灾减灾培训班3次。通过印发宣传资料、举办防灾减灾知识图片展、防灾减灾常识讲座等,普及防灾减灾常识,增强社区居民防灾减灾意识。

(三)以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推进城乡社区建设

一是推动基层民主建设。积极探索创新体制机制,研究制定《海口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待市委、市政府通过后,颁布施行。二是开展城乡社区建设。我市在2011年有16家社区达到了“和谐社区建设单位”创建标准基础上,今年继续指导各区创建18个和谐社区,目前已对各区申报单位进行了考评,和谐社区创建活动不断引向深化。

(四)以深化双拥共建活动重点,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不断加强

1、扎实推进双拥工作。坚持把双拥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之中,作为一项长期性的战略任务来抓。积极开展互办实事活动,开展了行业拥军、法制拥军、智力拥军等活动。春节前夕,组织协调驻市军警部队师以上单位参加市委、市政府春节团拜会,为师以上部队赠送了春节慰问金共110万元;为执行第十批护航任务的海口舰官兵,赠送慰问金10万元和10万元慰问品;先后两次组织驻市军警部队官兵共1200多人分别在琼山区红旗镇红海村和龙昆南路延长线两侧参加绿化宝岛工程建设启动仪式和绿化宝岛纪念林群众性义务植树活动;2012年2月,我市再次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顺利实现了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目标。海口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吴胜刚荣获“全国爱国拥军模范个人”称号,我市辖区省商业学校被评为“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双拥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2、落实重点优抚对象各项优抚待遇。今年上半年,下拨各区优抚对象定期抚恤金和各类补助金共计1303.61万元,其中优抚对象定期抚恤金800万元,参战参试军队退役人员生活困难补助91.2万元,老党员生活补助12.23万元,复员干部生活救助资金41.58万元户,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金31.6万元,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金161万元,优抚对象节日慰问经费126万元,优抚对象“三难”经费40万元。支付1-6级伤残人员医疗费和缴纳医疗保险费用共计76.495601万元,发放1-4级伤残人员护理费4.4261万元,发放代管离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13.3138万元,发放现役军人死亡抚恤金42.952万元,落实军休干部政治和生活待遇

3、大力推进退伍兵帮扶安置工作。2012年我市接收退伍士兵735人,其中符合安排工作条件42人。为了落实好新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我市积极组织退伍士兵参加技能培训,其中600多名退伍士兵报名参加由省厅和我局组织技能培训。同时组织了一次退役军人创业指导培训,有400多名退伍军人参加,30多名退役士兵顺利被有关企业招聘。

4、做好复退军人稳定工作。妥善处理群众的上访事宜,重点加强了两会期间和省第六次党代会期间退役士兵的维稳工作。上半年共接待上访人员200多人,答复上访件23件,走访上访人员15户,经过做思想工作劝退进京上访1起,避免了矛盾的激化,维护了我市的社会稳定。

(五)以加强民政公共服务为重点,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1、区划地名工作得到加强。已收集、整理和录入地名信息9536条,全部地名成果已提取、导入坐标和相片采集,录入地名普查数据子处理系统,至5月底已完成普查工作量的85%。

2、殡葬管理、救助管理、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

全面落实《海口市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补助试行办法》和《海口市治理“乱埋乱葬”工作方案》,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5个公益性公墓建设,启动市殡仪馆搬迁前期准备工作和新建公墓征地工作。对“三沿七区”乱埋乱葬坟墓进行治理,逐步改变“三沿七区”生态环境。全面启动金沙湾和西海岸南片区项目所涉坟墓的搬迁工作,目前已经完成1676个坟墓搬迁;投入资金230万元用于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总面积达179亩。同时,认真抓好今年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群众祭扫活动秩序井然,没有发生一起事故。

婚姻收养登记服务水平不断提高。2012年上半年结婚登记328件,离婚登记44件,补领结婚证9件,补领离婚证5件,受理咨询600人(次),办理收养登记11件,登记办结合格率为100%,没有接到任何有效投诉。

3、社会组织管理进一步规范。依据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规要求,截至今年上半年核准社会组织名称35个。完成社会团体筹备登记社团14个,社团成立登记4个,变更登记7个,注销登记1个。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6个,注销登记1个。同时结合当前我市社会组织发展现状,确定重点检查事项,认真组织实施年检。截至目前,共受理社会组织年检111个。其中社会团体21个,民办非企业单位90个。已完成社会组织年检资料录入66个。其中社会团体12个,民办非企业单位54个。

(六)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服务逐步推进

一是认真做好老年优待证的制发工作,截至5月29日,共办理优待证3669张。二是及时申报百岁老人长寿补助金调整对象,共44人。三是完成了我市2011年度百岁老人长寿补助金结算工作,共计为292名百岁老人发放补助金74.93万元。四是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全市19个街道(镇)136个社区已实现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580名老人从中受益。五是扎实做好我市80岁以上高龄老人高龄补贴,1至4月,全市共为2.77万名老人发放高龄补贴1287.12万元。目前,我市已初步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以社区为依托,以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为平台,以提供生活照料、医疗康复、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为主要内容,以保障特殊困难老人为重点,以满足社区全体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为目标的新型养老服务模式。

(七)加大民政宣传力度,打造强势民政

从今年起,我市民政部门把民政宣传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宣传工作由局长亲自抓,专人负责宣传工作。今年上半年已印发《海口民政信息》五期。同时,在海口电视台纠风热线节目上,陈奕君局长向全市人民群众介绍民政工作的职责及发展方向,民政工作理念逐步深入人心,深受人民群众欢迎。

(八)加强民政干部作风建设,为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今年,我市民政部门以“治庸懒,促项目”为主题,开展民政干部作风建设整顿年活动。以治庸懒提能力、以治庸懒增效率、以治庸懒顺民心为主线,切实加强民政干部培训,提高民政干部执行力,发扬一天也不耽误的精神,坚持工作出成效,干部出人才,把民政工作一项一项抓落实。

  二、下半年主要工作思路

(一)加强对城乡低保工作的监管,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确保社会救助制度起到重要保底作用。同时,按工作进度,确保6家农村敬老院建设按时按质竣工并投入使用。

(二)认真做好应对灾情的各项准备工作,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积极主动做好市级救灾物资仓库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加强对救灾物资的监管,确保救灾款专款专用,安全高效使用。

(三)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及村务公开工作。草拟加强社区建设的指导意见,拟以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

(四)加大殡葬改革力度,扩大全市公民享受殡葬惠民政策范围,实现殡葬惠民政策全覆盖;积极主动做好市殡仪馆搬迁前期准备工作,切实抓好公益性公墓建设。

(五)加强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安全运转,健康发展,力争年底福彩发行量达到10个亿。筹备成立市慈善总会。

(六)认真贯彻执行新颁布的《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加大退役士兵培训力度。积极主动做好参战人员和复退军人维稳工作。加大双拥创建力度,提升双拥工作整体水平。

(七)抓好社会组织培育和管理工作,争取成立市社会组织党工委。

(八)加大民政宣传力度,打造强势民政。

(九)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加强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民政行风建设,开展“庸懒散奢贪”整治活动,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口市民政局”门户网站,进入非政府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