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规划计划 >> 正文
海口市民政局201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2013-05-15 10:24:00 来源: 海口市民政局 【字体:   打印

上半年,我市各级民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民政厅的具体指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积极有效开展各项民政工作,推动全市民政事业科学快速发展,为加快海口民政事业转型升级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全力落实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民政事业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今年,民政部门的城乡低保提标、农村五保提标、敬老院建设、省托老院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等5项工作纳入了省为民办实事工作事项。为了确保各项任务指标的完成,我市各级民政部门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认真践行民政“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定期组织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并每月通报一次项目建设进度,稳步推动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村镇敬老院建设情况。截至5月份2013年市政府投资必保项目之一的村镇敬老敬院建设已有4家敬老院开工建设,其中大致坡镇、龙桥镇敬老院完成主体工程70%、龙泉镇敬老院、甲子敬老院项目顺利推进,年底确保这四家敬老院建设项目完成,取信于民;二是城乡低保提标情况,我市已拟定《关于提高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请示》,提标方案建议将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390元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45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300元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360元,目前提标方案已完成了对相关单位的征求意见工作,待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讨论通过后执行;三是农村五保提标情况,我市已拟定《关于提高我市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请示》,建议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350元,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450元,实现增幅28.6%。按照该标准,预计2013年农村五保人数为4100人,全年需资金2214万元(4100人×450元/人.月×12月),所需资金比2012年增加490万元,增长28.4%。根据我市农村五保供养财政分担政策,由市、区财政按7:3的比例分担,市财政负担1549.8万元,四个区共负担664.2万元,各区按实际五保供养人数比例负担。目前提标方案已完成了对相关单位的征求意见工作,并于4月27日下午在分管副市长主持召开的市政府专题会议上研究通过。待市政府安排上常务会通过批准后执行;四是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建设事项情况,经市政府批准,市财政投入100万元,由市民政局、老龄办负责实施,于4月初建设完成我市社区居家养老呼叫求助服务信息中心,并投入试运营。5月15日前,我市将向政府资助的高龄、独居、孤寡、空巢、优抚、劳模老人发放第一批老年人专用手机1500部,同时,向全市有居家养老信息服务需求的其他老人提供有偿服务。社区居家养老求助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实现了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信息化、网络化,将全面提升社区养老服务水平,更好地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社会养老服务。

(二)不断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城乡困难群众生活进一步改善。一是及时发放城乡低保和五保资金。我市现有城乡低保和五保对象47885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5516户11710人,农村低保对象12077户32108人,五保供养对象4067人。一季度累计发放城乡低保和五保金共计2605.52万元,累计救助城市低保对象1.66万户次3.53万人次,发放城市低保金764.8万元;救助农村低保对象3.63万户次9.65万人次,发放农村低保金1430.74万元;救助农村五保供养对象12213人次,发放五保金427.98万元;是完善城乡医疗救助体系。一季度累计救助1896人,发放救助资金498.75万元。其中,城市居民医疗救助238人105.35万元,农村居民医疗救助1658人393.4万元,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得到有效落实。三是对低收入群体发放物价补贴。其中,我市为城乡低保户、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众55803人发放中央下拨的春节一次性生活补贴1301.40万元,启动价调基金为全市城乡低保困难群众51977人发放春节生活补贴1038.54万元申请物价调节基金100万元下拨各区,用于敬老院院民伙食补贴。

(三)灾害救助积极稳妥,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进一步增强。一是冬春救助扎实有效。上半年结合各区的受灾情况,商市财政局下拨各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151万元,其中秀英区42万元、龙华区34万元、琼山区42万元、美兰区33万元;下拨各区临时救活资金300万元,其中秀英区70万元、龙华区60万元、琼山区70万元、美兰区60万元、桂林洋开发区20万元、市救助站20万元;二是认真开展“5.12”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成立“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领导机构,出台了活动方案,同时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活动,有效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避险自救、互救能力。三是积极协调救灾物资储备仓库立项工作,目前,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各项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

(四)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服务军队和国防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一是各项优抚政策得到有效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及时按新标准发放各种优待抚恤金和生活补助金,上半年,我市共下拨各区优抚对象定期抚恤金和各类补助金共计2557.64万元,其中优抚对象定期抚恤金1384万元,老党员生活补助11.14万元,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金178万元,优抚对象节日慰问经费195.54万元, 复员干部春节慰问金6.56万元,下拨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补助资金782.4万元;二是安置改革向纵深推进2013年全市接收退伍士兵682人,其中符合并选择安排工作条件18人,加强退役士兵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服务,组织了两场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动员会,共有400名退役士兵参加省市组织的技能培训为了落实好新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起草了《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通知》(代拟稿),目前已完成向四个区和相关部门书面征求意见工作,并在两次市长专题会议上进行了研究并修改完善,待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执行。三是及时发放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补助金。全市共下拨2011退役士兵补助资金801.75万元,下拨2012年退役士兵补助资金1341.1万元 (今年发放资金中含去年下半年下拨的退役士兵补助资金) 。四是着手接收无军籍退休职工人员。按照省厅安置计划,上半年我市接收无军籍退休职工230人,并向市财政申请了相关费用。五是抓好复退军人的稳控工作。妥善处置信访事宜。今年上半年共接待上访人员200多人,答复上访件13封,走访上访人员15户,到省厅接访两次。加强了重大节日和特别时期的维稳。在全国两会、博鳌亚洲论坛及重大节假日期间,对全市退伍军人维稳情况进行了分析,并在值班期间严格落实了零报告制度。耐心细致地做好上访人员思想工作。对上访人员进行耐心政策解释,避免了矛盾的激化。六是双拥共建有序进行积极筹办召开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办公会议和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第27次全体(扩大)会议,着手起草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办公会议需要研究解决的几个问题,召开了驻市军警部队秘书群联处(科)长会议,对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第27次全体(扩大)会议召开的内容和议程进行了研究;组织驻市军警部队官兵共1200多人在桂林洋经济开发区阳光城大道两侧参加市里组织的绿化宝岛纪念林群众性义务植树活动;协调组织部队参加“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暨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引导部队积极推荐部队系统的身边好人和道德模范人物;动员部署迎接全国双拥办来我市抽查双拥模范城创建情况和迎接省双拥工作检查组的考核验收工作

(五)扎实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社会和谐的基础进一步巩固。一是加强和创新城市社区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改革和创新城市社区管理体制的决定》,成立了落实市委《关于改革和创新城市社区管理体制的决定》各级领导工作机构,把社区建设提上日程,不断拓展社区建设的内容和形式,同时积极做好《中共海口市委办公室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代拟稿)》(以下简称意见)起草工作,《意见》经多次征求各区及市直相关单位的意见,多次修改完善,目前,各单位对《意见》已无异议,现已报市政府审批,预计5月中旬安排上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讨论;社区基础建设顺利推进,各区已完成建筑工程预算书的编制,并已报送市发改委审核,《海口市城市社区办公场所建设保障办法》已列入市人大今年的立法计划,目前正积极开展前期的调研工作;二是指导各区完成城市社区网格划分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到湖北宜昌、山东济南等地学习借鉴创新城市社区管理和网格化管理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并由中共海口市委办公室、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海口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网格划分工作方案的通知》(海办字[2013]38号);制定了《海口市网格化管理网格划分实施方案》,明确了网格划分原则、实施步骤、时间节点、工作要求等内容,预计5月底前各区能完成社区网格划分工作;三是积极做好第七届村(居)换届选举工作。为使我市第七届村(居)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在认真做好调研基础上,我市出台了《海口市第七届村(居)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同时完成了换届选举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5月16日,将召开全市第七届村(居)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对村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6月至8月为全市村级组织选举期。目前,各区正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要求积极落实推进之中。

(五)继续加强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管理,社会福利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一是大力提高孤儿养育服务水平根据孤儿认定条件、申请方法和审批程序,指导各区认真做好孤儿基本信息的录入、审核和上报工作。通过审核,截至5月份,我市为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共计124.08万元,其中福利院53.4万元、龙华区12.6万元、琼山区34.56万元、秀英区11.76万元、美兰区11.76万元。同时按照做好困难家庭残疾儿童的康复工作要求,认真落实了“明天计划”和“蓝天计划”;二是大力推动养老服务机构发展我市现有各类养老机构41家,其中政府公办福利性质养老院33家、社会福利院2家,民办机构6家(非营利性机构5家、营利性机构1家)。现有养老床位总数2531张(不含营利性机构床位260张),其中,公办1250张,民办1060张,居家养老家庭床位221张。2013年批准筹办非营利性机构2家,筹办完成后将新增养老床位1100张;结合我市构建养老服务体系布局,积极筹办龙华区新坡镇仁里村委会云奄村、龙泉镇翰香村委会仁让村和琼山区旧州镇池连村委会后追村建设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社会福利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三是全面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自2012年11月市慈善总会成立以来,积极开展慈善救助和善款募集活动,充分发挥了民间慈善组织功能作用,4月20日四川芦州发生7.0级地震后,市慈善总会积极做好赈灾义演相关工作,共为灾区募集善款534万多元;指导各区慈善超市(社会捐助接收点)的建设。目前各区根据自身情况,采用不同的经营方式经营,开展经常性的社会捐助与救助工作相结合的方式,积极为困难群众提供帮助,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是殡葬改革工作有了新突破。以抓好市殡仪馆搬迁新建为重点,加大殡葬政策法规宣传和执法力度,加强清明节期间祭祀活动的应急管理,开展公墓清理整顿,将各项惠民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取得了较好成效。截止到5月,全市共火化遗体755具共办理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手续20例,减免费用5万元;投入资金181万元,继续推进全市7个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设工作,目前,2个已建成投入使用,5个已完成工程总量60%,预计今年建成使用;五是加强福利彩票发行工作,截至5月,共销售福彩40078.31万元,与去年同比增长22.81%六是救助管理工作落实得力,较好地保障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截至5月份,全市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978人次其中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688人次,流浪未成年人68人次,流浪三无精神病人142人次,流浪危重病人80人次;七是区划地名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完成镇墟街道设标的资料整理、收集及工作方案的制订等前期调研及完成16900份海口市三级行政区划图及海口市城区图的前期征集工作。八是婚姻登记及收养登记依开展。截至2013年5月8日,共办理收养登记9件,解除收养登记0件,登记合格率均达100%;办理婚姻登记238件,其中结婚登记200件,离婚登记25件,补发结婚证5件,补发离婚证8件,婚姻登记办结合格率为100%,无一起有效投诉。

(六)不断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社会组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全市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呈现出进展有序、发展健康的良好态势,截至5月,全市核准社会组织名称33个,受理社会团体筹备登记8个,社团成立登记9个,变更登记6个,注销登记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9个,变更登记5个,注销登记0个;组织做好社会组织申请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的申报初审工作,2013年上半年,受理审核申报单位有7个,其中社会团体4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个。

(七)加快老龄事业发展步伐,为老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

一是落实各项老年优待政策。全力抓好高龄老人长寿补贴发放管理工作。1至4月份,全市共为31123名80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1515.1072万元;完成我市2012年度省百岁老人长寿补助金的结算工作,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共为326名百岁老人发放补助金810600元。做好省百岁老人长寿补助金的申报调整工作,截至4月底,调整对象共计8人;做好老年人优待证制发工作。截至4月底,共办理优待证3821张,历年累计办证116155张,占全省办证的51%二是居家养老服务有了新的成效。经市政府同意,今年1月份起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统一执行新的标准,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费用由10元/小时提高为15元/小时。同时扩大服务对象范围。适度放宽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准入标准,将更多生活困难、确实需要政府购买服务的对象纳入其中。目前,全市19个街道(镇)164个社区已实现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共有680名特困老人接受了居家养老服务。截至4月底,共为以上老人提供了无偿上门送时服务17435人次,合计34870小时。我市已初步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以社区为依托,以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为平台,以提供生活照料、医疗康复、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为主要内容,以保障特殊困难老人为重点,以满足社区全体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为目标的新型养老服务模式;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稳步推进。目前我市启动9个社区养老服务示范站建设,主要有美兰区万福社区、龙岐社区、白沙社区,龙华区大同里、玉沙、盐灶社区,秀英区海口港、天海社区,琼山区石塔社区。预计11月底前全部完成所有城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建设任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进展有序。2013年3月份,玉沙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龙峰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已相继投入运营。龙华区滨濂社区和秀英区海口港日间照料中心项目正进入施工建设之中,预计今年10月底前完工并交付使用。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成后,将进一步拓展我市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更好地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提升我市社区养老服务的整体水平。

(八)狠抓作风建设,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

我市各级民政干部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身体力行,作出表率,始终紧盯监督防范的重点,加大对重要岗位的监管力度,积极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严格规范资金运行,确保了项目资金阳光操作。同时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之风,通过开展警示教育、集中整治“庸懒散奢贪”问题专项活动,严格落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0条和市委21条规定,营造了为人民、干实事、勇担当、出实效的工作氛围。

上半年,我市民政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民政事业有了新的发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部分项目建设进度慢;二是加强和创新城市社区建设有些滞后;三是有些地方基层民政基础建设还比较落后等。这些问题和困难都有待于今后认真解决。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突出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办好两件实事

要全力以赴,认真把为民办实事项目办好办实。一是把保障提标抓到位。城乡低保提标后,全市的城市低保月人均救助水平将达到450元,农村低保月人均救助水平城区360元,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月人均救助达450元,要尽快争取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争取本级政府加大投入,确保领先于全省水平;二是确保年底基本实现保障项目完成的目标。今年全市新(扩)建4家村镇敬老院,力争年底前建成投入使用。

(二)推进两项工作

推进社会救助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要特别关注CPI指数变动,及时启动物价补贴机制,确保困难群众生活不因物价上涨受影响。二是不断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抓好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落实,扩大救助面,提高救助水平,确保患病的五保户和农村特困户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助。三是做好应急救灾和灾害救助工作。着力保障救灾应急工作的急需,根据《海口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要求储备救灾物资;抓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将严格按照国家减灾委下发的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六条标准,继续深入指导“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创建工作,努力争取4个社区荣获全国第七批“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称号;继续做好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建设工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落实仓库建设用地及前期工作经费问题,确保救灾物资储备仓库的建设能按期进行。

推进慈善工作。慈善在整合社会资源、开展扶贫济困救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社会救助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要认真建立健全慈善募捐许可监督制度,进一步规范募捐行为和募捐款物管理,提高慈善组织的社会公信力,多渠道筹集慈善款物,积极实施慈善救助。

(三)深化两项改革

深化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提高优抚安置双拥保障能力。一 是抓好优待抚恤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优抚安置资金的管理使用,确保资金的安全运行、高效使用,切实保障优抚安置对象的合法权益。二是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 革。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加强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开展就业服务,强化安置工作督查,年内全面完成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三是完成70%以上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任务。四是深入开展双拥活动。做好双拥模范城申报迎检工作,积极拓宽军民共建面,抓好双拥宣传、国防教育、“八一”和春节期间慰问活动,积极为部队官兵、优抚对象办好事实事,推动双拥工作的深入开展。

深化殡葬改革。继续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和执法力度,加强内部管理,扩大服务项目,加强公墓建设和管理,努力提高火化率,启动市殡仪馆选址和建设工作。

(四)加强三项创新

创新社会组织管理。要创新社会组织登记制度,要创新社会组织扶持政策,积极推进社会组织向政府购买服务,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根据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要求,民政部启动了全国性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现全国多个省、市已开展或试行了社会组织直接登记。我市将汲取全国先进城市的工作经验,做好社会组织试行直接登记的调研以及前期专业管理人员培训等准备工作。

创新城乡社区建设和管理工作。今年是我市第七届村(居)换届年,要依法依规抓好选举工作,确保基层社会稳定。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改革和创新城市社区管理体制的决定》及《中共海口市委办公室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代拟稿)》(以下简称意见),督促各区完成四个社区办公用房建设项目,为城乡居民就近提供便捷的社区服务,发挥好城乡社区在社会管理服务中的基础作用。

创新社会养老体系。按照国务院下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及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的意见》,积极探索养老新办法,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开展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建设的指导工作,同时对现有的民营养老服务机构要扶持、鼓励和规范,加快养老服务社会化。主要抓好以下工作: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方面,通过采取“因地制宜,先行示范,以点带面,逐步推进”方式,力争11月底前完成每个社区建立1家 居家养老服务站任务;扎实做好云龙镇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居家养老中心建设,力争早日开展居家养老服务;通过定期组织培训和招聘较高素质管理人员、社工专业人员进入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进一步稳定服务队伍,提高服务质量。同时,帮助指导服务机构拓展有偿服务市场,让社区更多的有经济能力, 有现实需求的老年人也能享受到居家养老服务;做好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建设的指导工作方面,重点抓好龙华区滨濂社区、秀英区海口港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建设的业务指导工作,预计今年10月底前可投入使用。

海口市民政局

2013年5月15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口市民政局”门户网站,进入非政府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