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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社会福利院护理员岗位招聘公告
2023-05-16 17:14:48 来源: 海口市社会福利院 【字体:   打印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精神病人服务科护理员1名(限女性),工作地点为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福利路8号。

二、招聘条件与要求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含)以下;

  4、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5、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灵活应变能力;

  6、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7、工作责任心强,有耐心有爱心,能吃苦耐劳;

    8、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曾受过记过以上处分或受警告处分尚未解除的;

6、曾被辞退或开除的;

7、因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8、有吸毒经历的;

9、体检不合格的;

10、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所招聘岗位工作的。

三、薪酬福利

1、底薪:2674元/月(含个人应缴社保及公积金部分);

2、每年4-10月享有300元/月的高温补助。

四、用工形式

劳动者与海口市社会福利院签署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即可录用,考核不合格,不予录用。

五、报名要求

1、简历投递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2、简历投递邮箱:shfly@haikou.gov.cn(本次招聘仅接受网上投递);

3、报名要求及所需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件、最高学历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健康证明(食品卫生)等复印件或扫描件,邮件名称以“姓名+护理员”命名。邮件名称未按要求标明的,投递资料文件名称未命名或显示数字、字母等乱码的为不合格报名材料,视为放弃。应聘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4、咨询电话:0898-66182367 王娟 (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海口市社会福利院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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