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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海口市民政局 |
一、办理条件:
具有本市户籍,且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可申请办理高龄长寿老人补贴。
二、办理流程:
(一)提出申请
由符合申请条件的老年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监护人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自愿申请:
1.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录海南政务服务网、椰城市民云APP或海易办APP,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后填报申请。
●海南政务服务网:https://wssp.hainan.gov.cn/hnwt/home
登录海南政务服务网,选择海口市,点击创新服务内的“秒批服务”专栏,选择高龄长寿老人补贴首次发放校验或高龄长寿老人补贴延续发放校验专题
●椰城市民云APP:
登陆“椰城市民云App”点击办事-->点击秒批服务,选择高龄长寿老人补贴首次发放校验或高龄长寿老人补贴延续发放校验专题
●海易办APP:
登陆“海易办”APP点击办事-->点击长者服务,选择高龄长寿老人补贴首次发放校验或高龄长寿老人补贴延续发放校验专题
2.现场申请:可以就近在本市任一镇(街)办事窗口出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提出申请。
注:1.高龄长寿老人补贴首次发放校验为老年人年满80周岁首次申请补贴填报事项;
2.高龄长寿老人补贴延续发放校验为老年人每月申请补贴填报事项,老年人可按月进行延续校验,按月领取补贴;亦或在任一月份进行延续校验,累积领取前期暂停发放的补贴。
(二)审核
每月第1个自然日,信息系统按年龄段自动归集各镇街上月应发放补贴人员名单,各镇(街)在1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对该名单进行审核确认,各镇街每月补贴发放的详细信息定时推送至市区两级财政、民政部门备案。
(三)补贴发放
高龄长寿老人补贴由申请人户籍所在镇(街)按月发放,审核通过的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原则上每月第5个工作日前发放上个月补贴。
对未能及时按月进行延续核验的老人,在进行延续核验后,会对前期暂停发放的补贴予以补发。
因申请人自身或其他原因,在年满80周岁后延误申请的,从符合条件且提交申请的当月起计发。
注:海口市社会保障卡作为高龄长寿老人补贴发放的唯一账户。
海口市社会保障卡申领指南:
http://www.haikou.gov.cn/zxfw/smfw/sb/sbgg/202201/t336679.shtml
三、发放标准:
●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9元。
●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9元。
●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09元。
四、咨询电话
1.海口市民政局:0898-68723686
2.秀英区民政局:0898-68662454
3.龙华区民政局:0898-66759190
4.琼山区民政局:0898-66550165
5.美兰区民政局:0898-65327933
6.桂林洋经济开发区:0898-65710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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