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 口 市 民 政 局 文 件
海民发〔2023〕159 号
海口市民政局
关于转发《海南省婚姻登记“跨省通办”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民政局:
现将《海南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婚
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琼民通〔2023〕
24 号)转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相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民政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高度
重视、亲自组织,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要以
推动“跨省通办”试点工作为契机,强弱项、补短板,主动发现
解决婚姻登记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的同时,提升婚姻登记处整体建设水平。
二、提升业务能力建设。要配齐、配强婚姻登记工作人员,
加强政策理论和系统操作的相关培训,切实提升一线工作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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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水平。要结合试点要求,及时修订办事指南,积极回应群众
关切,提升办事群众满意度。
三、加快档案电子化进度。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完善是施行“跨
省通办”的重要基础条件,要保质保量完成婚姻历史档案电子化
工作,做好现存历史档案补录工作,完善档案数据。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区充分利用现有媒体以及官方平台,
发动网格员、民政协管员、民政专干,进村入户广泛宣传,并以
婚姻登记处为平台多方式、多角度向办事群众主动宣传“跨省通
办”试点工作的开展,加强政策宣传及解读,正确引导舆论,创
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1.海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婚姻登记“跨省通
办”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海口市民政局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领导
小组名单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滕锦荣,联系电话:68723718)
海口市民政局
2023 年 6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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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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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3 年 6 月 8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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