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局),局属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张奕同志任组织人事科(政策法规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组织人事科(政策法规科)副科长职务;
孙治国同志任社会事务科(区划地名科、婚姻登记办公室)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社会事务科(区划地名科、婚姻登记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职务;
张伟同志任局办公室(信访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局办公室(信访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职务;
廖海艳同志任市社会救助服务中心主任(正科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吴丽同志任市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黄翔同志任市社会福利院医疗康复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吴高浩同志任市社会组织事务中心副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王洪同志任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副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张莹莹同志任海口市社会福利院老年人福利科副科长。
中共海口市民政局党组
2021年9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