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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民政局2012年工作总结及2013年工作计划
2012-12-24 14:44:00 来源: 海口市民政局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关键之年。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民政厅的有力指导下,紧紧围绕“四宜”品位之城建设大局,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以改善民生、服务民生为根本,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快发展为重点,以改革创新、提升服务为抓手,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为实现海口科学发展、绿色崛起,加快建成“四宜三养”城市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2012年主要工作

  (一)完善民生保障体系,充分发挥民政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保底作用。我市民政部门着力推进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坚持把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和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要求放在优先位置,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生活得到前所未有的改善。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为基础,专项救助为支撑,临时救助为辅助,覆盖城乡,项目多样,功能整合的社会救助制度框架基本形成。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医疗得到切实保障。一是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针对我市CPI指数持续高位运行,从今年1月起全面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提标后城市低保标准从352元提高到390元,农村低保标准从240元提高到300元,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从320元提高到350元,继续领先于全省平均水平。累计救助城市低保对象7万户次,15.2万人次,发放城市低保金约4377万元;救助农村低保对象14.9万户次,39万人次,发放农村低保金超7000万元。创城乡低保金发放新记录;二是多形式多渠道向困难群众发放各类生活补贴。下拨中央财政城乡低保对象春节生活补贴1179万元;申请物价调节基金向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城市孤儿发放春节临时生活补贴1236.15万元;申请物价调节基金安排并下拨敬老院伙食补贴50万元,惠及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对象400多人;由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口市低保家庭高校新生入学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对低保家庭大专以上高校学生,给予3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教育救助。截至10月,全市已有近千人享受该项救助。三是有效开展城乡医疗救助。扩大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实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全面推广,逐步开展门诊救助,取消住院救助病种限制,调整封顶线及救助比例,医疗救助力度进一步加大。目前,全市城市医疗救助人数584人次,资助金额达248.73万元;农村医疗救助人数6566人次,资助金额达918.56万元。同时,制订《海口市开通艾滋病感染者/病人申办低保绿色通道的实施方案》,简化办理程序,减少入户调查、评议、公示等程序,建立了困难艾滋病人及感染者医疗救助绿色通道。目前已通过绿色通道为艾滋病感染者/病人办理低保30多例。四是按质按量完成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敬老院建设项目。红旗镇敬老院被列为省委、省政府今年为民办实事建设项目,该项目竣工并通过验收,今年底前实现院民入住。五是加大农村五保供养服务设施建设力度。推进2012-2013年度跨年度敬老院建设,新建、扩建大致坡镇、龙泉镇、龙桥镇敬老院项目11月开工建设,甲子镇敬老院项目已开始“三通一平”施工,12月开工建设。

  ----综合防灾减灾能力不断加强。一是灾民救助工作有序开展。截至10月份,下拨临时生活困难救济金300万元,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金359万元(其中秀英区98万元、龙华区73万元、琼山区120万元、美兰区68万元),救助灾民近5万人次,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中秋国庆期间安排特殊困难群体节日慰问经费92万元,让特殊困难群体度过了一个祥和、愉快的节日。二是防灾减灾体系建设趋于完善。出台《海口市防灾减灾“十二五”规划》、《海口市救灾应急预案》和《海口市救灾款物使用管理办法》。加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力度,指导四个区各完成了1个全国“防灾减灾示范社区”示范社区,创建投入资金32万元,创建工作受到省民政厅检查组的高度评价。结合“全国防灾减灾日”和第23个“国际减灾日”,在全市掀起了防灾减灾宣传热潮,城乡居民防灾减灾意识明显增强,防灾减灾能力不断提高。三是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步伐加快。海口市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在市政府同意立项后,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正有条不紊的开展。四是储备一批救灾物资,投入200万元通过政府采购购买救灾物资一批,为灾后做好救灾的物资储备。

  ----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服务加快发展。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资金保障和服务提供相匹配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建立。一是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速。全市19个街道(镇)159个社区实现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有680名困难老人接受了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目前,我市已初步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以社区为依托,以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为平台,以提供生活照料、医疗康复、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为主要内容,以保障特殊困难老人为重点,以满足社区全体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为目标的新型养老服务模式,海口市居家养老服务经验在全省予以推广。完善高龄老人补贴制度,今年启动为全市80岁以上高龄老人长寿补贴,其中为292名百岁老人发放补助金74.93万元,为28869名80-100岁老人发放高龄补贴2621.2万元,为6093名老人办理老人优待证。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下拨床位补贴9.18万元,寄养补贴23.52万元,扶持振东老年公寓、椰岛老年公寓、蓝湾度假公寓等三家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组织“敬老月”老年人广场文艺展演等活动,进一步弘扬尊老、敬老、爱老传统美德。7月,在第五次全省民政会议上市老龄办被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民政厅联合授予“全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二是孤儿保障制度有了全面的制度安排。按照不低于本地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则,合理确定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机构集中养育和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600元,截至10月,发放368名孤儿基本生活费363.48万元。继续实施“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共有3名孤残儿童受益。三是慈善事业有新的进展。筹备成立了海口市慈善总会,经过筹备,将于11月2日召开成立海口市慈善总会第一届会员大会;加强与全国各类慈善机构交流,组织参加“2012中国(宁夏)黄河善谷慈善博览会慈善城市成就展”,促进与全国慈善城市的交流和合作。推动慈善超市建设,全市慈善超市累计为辖区500多户困难群众资助必要的生活物资价值近100万元。四是福利彩票销售管理迈上新台阶。截至10月16日止,全市共销售福彩8.19亿元,与去年同比增幅14%,为完成全年10亿元的销售任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筹集市级公益金4千万元,为推动海南福利事业和公益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充分发挥民政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

  ----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一是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全面加强。进一步加大了推进“四议两公开”工作力度,较好地维护基层群众的合法权益。全市248个村委会推行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覆盖面为100%。通过规范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强化了民主监督,密切了干群关系,提高了村务管理水平,有力地推动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积极探索拓宽村务公开信息渠道,目前,四个区各有1个镇的村务公开等情况在市民政局门户网站予以公开,促使我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步上新的台阶;二是城乡社区建设协调推进。和谐社区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明确和谐社区评分标准,社区服务内容,将居家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建设、社工人才建设、防灾减灾等纳入和谐社区创建平台,努力实现社区居民困有所助、难有所帮、需有所应。全年下拨和谐社区建设经费54万元,共完成了18个市级和谐社区建设目标。农村社区示范点项目建设逐步铺开。下拨省市两级创建资金70万元完成了琼山区三门坡镇龙马村委会社区活动中心建设工作。筹建美兰区灵山镇桃梅村社区活动中心,社区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

  ----社会组织建设管理不断增强。一是加快扶持发展。截至10月17日,成立登记的社会组织有586个,核准社会组织名称76个。受理社会团体筹备登记28个,社团成立登记20个,变更登记7个,注销登记1个。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9个,变更登记28个,注销登记2个。二是推动规范化建设。配合市财政部门严肃查处政府部门把行业协会当作自己的“小金库”,利用其资金或借用其账户滥发福利,以及公务人员在行业协会无偿占用财物、报销个人费用等问题,及时纠正社会组织违规行为,进一步提高社会组织社会公信度。三是全面加强党建工作。深入开展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不断扩大社会组织党的工作覆盖面。成立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调研小组,制定社会组织党建调研实施方案,通过发放问卷调查表和党建情况统计表,准确掌握了我市社会组织党建的基本情况,进一步提高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加强优抚安置双拥工作,充分发挥民政服务和促进国防军队建设的支持作用。

  ----优抚安置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一是认真开展优抚对象认定工作。审批认定符合享受定期生活补助条件的烈士子女62人,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1211人,并按规定落实优待政策。二是及时下拨优抚安置资金。全年拨付优抚对象定期抚恤补助金2654.9万元,革命伤残人员抚恤金621.8万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金200.2万元,义务兵家属优待金385.7万元,参战核试退役人员的生活补助金91.2万元,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31.6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生活补助金53.5万元,复员干部生活补助费41.58万元,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费180万元。三是稳妥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积极拟制退役士兵安置经济补助办法和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给予就业安置办法,有效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全市接收退役士兵791人,复员干部2人,部队退休干部33人,病退士官2名,无军籍职工230人;接收全面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共有404名退役士兵参加各类专业培训。四是扎实做好复退军人稳定工作。认真办理来信来访,强化隐患排查机制,对重信重访和重大不稳定因素实行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包办责任制。截至10月底,共接待来访人员110多人次,收到并答复信访件14份,走访调查上访人员3户,劝退进京上访1起,避免了矛盾的激化,最大限度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深入开展双拥工作。一是双拥工作实现“七连冠”。今年2月份召开的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表彰大会上,我市连续第七次被命名表彰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市双拥办主任吴胜刚被评为全国爱军拥军模范个人。二是大力营造浓厚双拥氛围。召开了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办公会议和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第26次全体(扩大)会议,会议同意支持部队建设专项经费由每年300万元增加至500万元,决定对原来由部队营运且关闭多年的秀英古炮台改为地方经营管理,在白沙门公园修建双拥雕塑等设施;继续投入140余万元经费,对解放海南岛战役烈士陵园进行修缮和改造,该基地已被命名为国家国防教育示范基地;“八一”期间,在海南国际展览中心举行了庆祝建军85周年文艺演出活动和招待会。截止10月,共为驻市师以上部队及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和军休中心赠送慰问金220万元;三是协调驻市部队支持地方建设。组织驻市军警部队官兵共1200多人参加绿化宝岛工程建设启动仪式和绿化宝岛纪念林群众性义务植树活动;协调部队300名官兵参加“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启动仪式;推动团级以上单位至少有1个文明生态村共建点,特别是省军区在苍西村开展的文明生态村成效明显,被评为全国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先进单位;驻市各部队还组织官兵2300余人次支持地方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五大工程”活动,为构建和谐海口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四)优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充分发挥民政提供和强化社会服务的支撑作用。

  ----殡葬改革初显成效。我市专门成立了乱埋乱葬治理督查小组,对全市殡葬治理工作进行督查,督促各区按时完成治理工作任务,截止10月底前,共搬迁“三沿七区”坟墓7910座,平整坟墓74376座,未发生一起群众纠纷事件;全年共投入600多万元建设7个农村公益性公墓,现已建成并投入使用2个农村公益公墓,5个农村公益公墓正在施工建设中,并已完成总工程量的60%。《海口市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补助试行办法》颁布实施后,市殡仪馆采取细化办理流程、公示减免标准、简化结算手续等措施,确保了惠民殡葬全面落实。清明节期间,全市民政系统以开展“行风建设月”活动为契机,推行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程序、服务承诺、服务监督“六公开”,为群众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治丧环境。

  ----婚姻收养登记规范有序。截至10月18日,登记量为729件。其中结婚登记628件,离婚登记77件,补发结婚证15件,补发离婚证9件,受理咨询2500人(次),婚姻登记办结合格率为100%;收养登记实行网上办理,办理程序更加规范、透明,共办理各类收养登记25宗,登记合格率达100%,所有登记材料及时入档,入档率100%。

  ----区划地名管理稳步推进。全面完成了海口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数据库建设、地名图上标示、地名标准化处理、普查成果编纂、地名标志设置及资料的收录等工作,共收录涉及历史演变、风俗传统、人文特征、自然环境等10大类、32个子类,共计10505条地名成果资料;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海南卷》(海口分卷)编纂工作;投入资金182058元完成了桂林洋农场42条道路114块路牌设置工作;完成我市51条道路和4座人行天桥的命名任务、完成原琼山文昌线行政区域界碑的更换及府城镇撤镇设立街道办事处的报批工作。

  (五)加大民政宣传力度,营造民政事业发展良好舆论氛围。从今年起,我市民政部门把民政宣传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宣传工作由“一把手”亲自抓,专人负责宣传工作,截止10月,共印发《海口民政信息》10期。利用新闻媒体宣传,特别是在《海口晚报》多次宣传报道民政工作,同时,在海口电视台纠风热线节目上,陈益君局长主动向全体市民介绍民政工作的职责及发展方向,民政工作理念逐步深入人心,民政工作知名度逐步提高,深受人民群众欢迎。

  (六)加强民政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民政为民服务优良传统。

  一是建章立制,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修订了《中共海口市民政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海口市民政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等22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行政,按章办事;二是开展集中整治“庸懒散奢贪”问题专项活动。结合创先争优活动进行,增强民政工作人员执行政策、开展工作、服务基层等方面的能力,提高执法水平,优化服务质量,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三是提高民政队伍整体素质。通过开展各类学习活动,正确认识和把握我市民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积极探索促进民政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进一步增强工作能力和为民服务本领。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局领导班子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五是认真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今年共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32件,均已按时办结。其中主办件有18件,协办件14件,承办工作态度满意100%。

  二、工作体会

  我们在推动民政事业发展过程中,也积累了不少的好经验和好做法,主要经验和体会是:始终坚持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这是做好民政工作的根本前提;始终坚持竭诚为民、求真务实,这是开展民政工作的基本遵循;始终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这是民政工作的有效机制;始终坚持改革创新、开拓进取,这是民政工作的有效机制;始终坚持统筹协调、重点突破,这是推动民政工作的重要方略。这些经验和体会是民政工作的总结和升华,我们一定要倍加珍惜、长期坚持,不断发展。

  三、存在问题

  一年以来,全市各级民政部门顺应形势,抓住机遇,创新发展,多项工作呈现出了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取得了新成绩,但深入分析现状,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和积极应对民政工作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民政公共服务产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不够健全,社区养老设施薄弱,机构养老床位不足,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民政事业发展呈现区域发展不均衡、城乡发展不均衡、人才发展不均衡的现象,尤其是基层力量薄弱,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民政事业的整体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基础设施保障和服务能力相对较低,需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强化建设,完善功能,提高水平;部分民政建设项目进展相对滞后;部分岗位管理和服务规范化程度不高,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这些,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要高度重视,切实研究解决。

  四、2013年工作计划

  根据我市民政工作实际,2013年,我市民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促进社会福利社会化,深化殡葬改革,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各项民政工作向前发展,为我市构建和谐海口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高救助水平。完善城乡一体的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加强各类救助制度衔接,增强社会救助整体功效;推进信息化管理、社会化发放要求,确保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运行;继续推进2012-2013年度建设的大致坡镇、龙泉镇、龙桥镇、甲子镇、西秀镇农村敬老院和红明农场敬老院建设项目,2013年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加强和创新敬老院管理,为五保老人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同时,认真做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

  (二)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积极主动做好海口市救灾物资仓库建设的各项工作。加强对救灾物资的监管,确保救灾款专款专用,安全高效使用。

  (三)健全优抚安置保障机制。一是着力抓好新一轮双拥创建活动。力争在新一届的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中取得新成绩。协调做好秀英炮台的军地移交工作,积极建设白沙门公园双拥雕塑等设施,扎实开展双拥共建活动,以优异成绩迎接全省双拥模范城创建考核评选工作;二是落实优抚安置政策。认真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培训、就业服务等工作,加大自谋职业政策的宣传力度,力争自谋职业率比上年有所增加。同时做好复退军人稳定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就业、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妥善处理上访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建立重点优抚对象精神抚慰制度,切实解决优抚对象“三难”问题,保证各项相关政策的全面落实,确保军转干部、优抚对象享受相关待遇。

  (四)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一是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不断深化和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加强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检查。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扩大村民自治范围,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有序化和信息化。二是有力执行市委关于改革和创新城市社区管理体制的决定,按照“积极稳妥、试点挂靠、有序推进”的原则,探索建立社区党组织、居委会成员由社区党员、居民直接选举产生的制度,实行社区党组织成员与居委会成员交叉任职。推行网络化管理,完善社区志愿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加大投入,完成和谐社区创建检查验收各项工作。三是全力做好2013年我市第七届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把作风正派、工作能力强、群众威信高、能带领群众致富的人,通过法定程序选入村级组织,圆满完成我市第七届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任务。四是积极做好桂林洋移交,社区居委会设立的各项工作。

  (五)加强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一是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各项老龄优待政策,加强城乡为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深入开展,做好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指导工作,特别是做好龙华区玉沙社区、滨濂社区、秀英区海口港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海口市社区居家养老呼叫救助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全面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整体水平。充分利用中心乡镇敬老院的辐射作用,逐步向中心乡镇推广居家养老服务,扩大居家养老服务受惠面;发展老年文化、体育和教育事业,努力为全市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进一步提升老龄工作水平,促进全市老龄事业和谐、健康、持续发展。二是加强社会组织建设管理。建立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长效机制,做好各类社会组织登记、年检、公告和监督管理工作;严肃查处社会组织违规行为和取缔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三是加大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力度。做好福彩站点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福彩在公众中的形象;创新宣传模式,有序提高福彩的知名度和吸引力,进一步加大福彩促销力度。为服务基层、改善民生提供资金支持。四是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为民服务”的宗旨,加强婚姻登记管理队伍建设,树立业务精通、执法公正、素质良好的窗口单位形象。

  (六)强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一是加大殡葬改革力度,强化殡葬管理工作。将制定出台《海口市殡葬改革宣传工作方案》,宣传殡葬改革的方针、政策,使广大市民切实认识到殡葬改革的意义;制定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章程,严格按照公墓管理章程进行公墓日常管理,在已建好的公墓设置永久宣传牌;积极协调国土、规划、园林、林业等部门选址新建一座全市性的经营性公墓,做好海口市新建殡仪馆的选址与搬迁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加大殡仪服务设施、设备的建设力度。二是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积极做好新建道路的命名及设标工作,重点开展金沙湾片区、新埠岛开发区有路无名、有路无牌的道路命名及设标;做好原琼山定安线、琼山澄迈线及海口澄迈线行政区域界线界碑的更换工作。三是做好福利保障工作。做好院民的养、治、教和康复工作。完善孤儿最低养育标准制度。完善“明天计划”的长效保障机制和“重生行动”工作机制。

  (七)抓好民政部门自身建设。进一步强化为民服务宗旨意识,牢固树立民政为民理念,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行风建设活动,坚持不懈地推进反腐倡廉,切实加强理论武装,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大力弘扬“孺子牛”精神,密切联系群众,始终坚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努力解决人民群众特别是民政对象最需要、最迫切、最关心的现实问题,不断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一是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提高为民执政的水平,提升为民履职的能力,增强为民服务的本领。二是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学法、守法、执法的自觉性,切实转变凭经验管理、靠行政手段办事的思维模式和行为方式;三是加强职业道德和民政行风建设。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和集中整治“庸懒散奢贪”问题专项活动,积极推进民政范围内标准化建设,提升民政管理与服务的规范化水平。大力开展窗口单位行风评议工作,提升民政工作群众满意度;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把反腐倡廉寓于各项民政工作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通过健全各项制度,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使廉政建设有章可循,用完善的制度来约束和规范行为,预防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五是加强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努力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加大调查研究力度,不断提高民政干部队伍业务素质和创新能力。探索完善社会工作人才管理机制,开发和设置民政领域社会工作岗位,积极培育、扶持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民办社会工作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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