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
海口市民政局
发文字号:
无
成文日期:
2017-07-14 16:49:00
发布日期:
2017-07-17 21:50:00
时 效 性:
有效
海民发〔2017〕330号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海口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海口市社区组织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决定
|
来源: 海口市民政局 |
各相关单位:
根据《海口市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管理办法》《海口市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的若干规定》的规定,按照《海口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海依法办〔2017〕42 号)的要求,我局决定对 1 件规范性文件:
海口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海口市社区组织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市民发〔2008〕127 号),予以废止。
海口市民政局
2017 年 7 月 14 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口市民政局”门户网站,进入非政府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