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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困系列
更新时间:2024-01-15   来源:市慈善总会  作者:

  帮人于危难,助人于困难是慈善救助的根本,为帮助海口多个层面的困难群体,促进社会和谐,市慈善总会策划、设立了“关爱特困单亲母亲”、“慈善拥军情.爱心进军营”、海口市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奖励帮扶等常态项目,以缓解贫困单亲母亲、困难士兵、贫困道德模范和有困难的身边好人的生活困难,让其感受社会大家庭的温暖与关怀。


  “关爱特困单亲母亲”资助项目

  一、项目简介

  单亲母亲作为社会的一个特殊群体,只身一人承担了整个家庭的生活压力,为了子女的健康成长,付出的代价往往高于常人,遇到的困难也多于常人,她们需要社会大家庭的关心和支持,尤其是特困的单亲母亲,更需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与帮扶,为进一步弘扬孝敬母亲的社会风尚和传统美德,帮助和缓解特困单亲母亲的生活困难,海口市慈善总会、海口市妇女联合会自2016年起联合开展“关爱特困单亲母亲”资助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一)资助对象:海口市户籍且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单亲母亲。

  (二)资助形式

  具体资助形式可围绕项目主题根据爱心企业(个人)的意愿进行资助。

  三、捐赠方式

  1、爱心企业(个人)定向捐赠。

  2、爱心企业(个人)可设立冠名基金。

  3、爱心企业(个人)可以留本付息的形式认捐该项目。

  捐赠帐号:建行海口海甸支行

  开户名称:海口市慈善总会

  银行帐号:46001003836059000591

  捐赠备注:关爱特困单亲母亲+具体捐赠事项

  

“慈善拥军情·爱心进军营”项目

  一、项目简介

  军人肩负特殊使命,“舍小家、为大家”,在他们奉献自我高大刚毅的形象背后也有着平凡柔软的一面,他们有家庭的牵挂,难尽子女之孝,难享天伦之乐,难负顾家之责,也会遭遇病痛和意外,也会承受生活的艰辛和泪水。甚至有的战士在抢险救灾或执行特殊任务中不幸发生意外,致病致伤致残;有的战士家庭或遭遇天灾事故,挣扎在贫困线上;有的战士父母年迈体弱,长期卧病在床;有的战士妻儿身患重病,无力承担巨额医疗费用,为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让他们安心坚守岗位,专心献身国防事业,并有效推进海口拥军优属工作,海口市慈善总会与海口市双拥办,自2015年起策划了此救助项目。

  2017年中华慈善总会将慈善拥军纳入慈善救助工作范畴。

  二、项目内容

  (一)资助对象

  海口市辖区内三军四警现役的来自“低保户”、“贫困户”家庭、或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或家庭成员遭受突发性灾害或意外事故的士兵、士官。

  (二)资助形式

  具体资助形式可围绕项目主题根据爱心企业(个人)的意愿进行资助。

  三、捐赠方式

  1、爱心企业(个人)定向捐赠。

  2、爱心企业(个人)可设立冠名基金。

  3、爱心企业(个人)可以留本付息的形式认捐该项目。

  捐赠帐号:建行海口海甸支行

  开户名称:海口市慈善总会

  银行帐号:46001003836059000591

  捐赠备注:“慈善拥军情·爱心进军营”+具体捐赠事项。  

  

海口市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奖励帮扶项目

  一、项目简介

  弘扬中华民族“慈心为人,善举济世”的传统美德,落实中宣部、中央文明办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也需要社会温暖的精神,推动公民崇德向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树立,并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关心与关爱,奖励和帮助有困难的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解决实际困难,倡导“好人有好报”的价值导向,在全社会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海口市慈善总会与海口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自2016年起联合开展海口市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待遇保障和生活困难帮扶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一)奖励帮扶对象

  1.奖励对象:全国道德模范、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海南省道德模范、海口市道德模范和中国好人、海南好人、海口好人荣誉称号获得者。

  2.帮扶对象:低保家庭的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因其本人或家庭成员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生活困难者;其本人或家庭成员身患重大疾病或严重伤残,医疗费用支出巨大造成生活困难或遭受各类灾害、重大意外事故造成生活困难,以及由于其他特殊困难需要提供帮助的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

  (二)实施方式

  1.奖励:对全国、省、市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荣誉称号获得者在命名表彰当年给予一次性的物质奖励。

  2.帮扶:对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给予帮扶,以解决其家庭生活困难。对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其本人、配偶、子女身患重大疾病、遭受各类灾害、重大意外事故给予适当的费用补助。

  (三)奖励帮扶标准

  1.奖励标准

  被评为全国道德模范的奖励1万元;获得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的奖励8000元;被评为海南省道德模范的奖励6000元;被评为海口市道德模范的奖励5000元。入选中国好人榜的奖励5000元;入选海南好人榜的奖励3000元;入选海口好人榜的奖励1000元。

  在同届道德模范评选中,同时获得全国、省、市级道德模范荣誉者,按所获最高层次荣誉颁发奖金,不重复计奖。

  2.帮扶标准

  50周岁以上无工作单位的道德模范每年至少要体检一次,由市、区文明办每年定期组织健康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市级在职人员科级标准。

  帮扶对象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海口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帮扶对象本人或家庭成员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一次性给予3000元帮扶金。

  帮扶对象本人或配偶、子女患以下重大疾病:儿童简单先天性心脏病、儿童复杂先天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儿童急性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耐多药肺结核、重度精神疾病、肺癌、肝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或未列入以上重大疾病的,在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医疗保险报销之后,个人实际承担的医疗费用部分,按以下方式一次性给予补助:帮扶对象本人生病住院,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补助(如果个人实际承担的费用不到2万元,以实际承担的费用为限);帮扶对象其配偶、子女生病住院,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补助(如果个人实际承担的费用不到1万元的,以个人实际承担费用为限)。

  帮扶对象本人或配偶、子女遭受各类灾害、重大意外事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给予5000元—1万元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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