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革命烈士纪念物管理所:
第十六届海口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已批准2018年度海口市财政决算。市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已批复我局2018年度部门汇总决算。根据市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汇总决算,现批复你部门(单位)2018年度决算如下:
一、核定你部门(单位)2018 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9.93万元,本年收入1,413.91 万元,本年支出723.61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 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00.23万元。(取自财决 01表)
二、核定你部门(单位)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9.93万元,本年收入1,331.90万元,本年支出708.2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633.56万元。(取自财决07表)
三、核定你部门(单位)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 万元,本年收入82.01万元,本年支出15.3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6.67 万元。(取自财决09表)
四、核定你部门(单位)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数0.00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 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0.00万元。(取自财决10表)
五、核定你部门(单位)2018 年度末资产总计2,021.04万元,负债总计5.04万元,净资产总计 2,015.99万元,国有资产总量2,015.99万元。(取自财决 12表)
附件:海口市革命烈士纪念物管理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批
复表
海口市民政局
2019年10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张峰华;联系电话:68723716)
海口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9年10月15日印发
第十六届海口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已批准2018年度海口市财政决算。市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已批复我局2018年度部门汇总决算。根据市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汇总决算,现批复你部门(单位)2018年度决算如下:
一、核定你部门(单位)2018 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9.93万元,本年收入1,413.91 万元,本年支出723.61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 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00.23万元。(取自财决 01表)
二、核定你部门(单位)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9.93万元,本年收入1,331.90万元,本年支出708.2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633.56万元。(取自财决07表)
三、核定你部门(单位)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 万元,本年收入82.01万元,本年支出15.3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6.67 万元。(取自财决09表)
四、核定你部门(单位)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数0.00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 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0.00万元。(取自财决10表)
五、核定你部门(单位)2018 年度末资产总计2,021.04万元,负债总计5.04万元,净资产总计 2,015.99万元,国有资产总量2,015.99万元。(取自财决 12表)
附件:海口市革命烈士纪念物管理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批
复表
海口市民政局
2019年10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张峰华;联系电话:68723716)
海口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9年10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