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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805-7/2024-00148 分类: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4月10日
名  称: 海口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公益海南”首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海口赛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海民发〔2024〕110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公益海南”首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海口赛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民发〔2024〕110号

各区民政局、各社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社会组织承担公益服务职能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海南省民政厅关于“公益海南”海南省首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实施方案》要求,海口市民政局制定了《“公益海南”首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海口赛区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我市社会组织根据方案,结合自身业务范围积极谋划项目报名参赛;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区民政局积极动员宣传,发动本行业、本区域社会组织参赛。(咨询方式:68921775、18689920126,hksmgj@163.com)


附件:“公益海南”首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海口赛区实施方案


海口市民政局
2024年4月10日





“公益海南”首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海口赛区实施方案



根据《海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关于社会组织承担民政领域公益服务职能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海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公益海南”海南省首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为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投身公益事业,推动社会组织公益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竞赛和支持机制,激发公众的公益创新意识,形成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公益的良好氛围,推动海口公益事业开启新起点,加快形成公益服务新格局。发掘、培育创新性、示范型的公益服务项目,解决社会问题,提升社会福祉。为社会组织提供展示平台,助力其获得资金、资源等支持,打造一批本土品牌公益项目和社会组织。




二、大赛主题
点亮公益之光,共建美好海南




三、主办单位
海口市民政局




四、申报主体及条件
在海南省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信用良好、未出现违反《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 60 号)等有关规定的情形,近三年来未受到行政处罚、按规定参加年检年报且结论为通过,均可报名参赛。




五、申报项目类别
(一)为老服务类。为留守、经济困难等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助餐送餐、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探访关爱等满足老年人实际需要的服务。为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提供家庭照护者培训、家庭关爱促进、社会支持帮扶等服务。
(二)关爱儿童类。围绕护苗专项行动,以“百社牵百手,共同促护苗”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为主题,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单亲离异家庭、不良行为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等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教育保障、医疗保障、生活保障、监护评估、心理健康服务、家庭教育指导、精神文化服务、城市融入服务、矫正纠偏等各类服务项目。
(三)救助帮困类。主要包括为低收入人口、残疾人提供就业技能培训、职业介绍、创业扶持,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社会融入、照料服务、走访探视等服务。
(四)乡村振兴类。围绕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乡村著名行动等重点工作,提供公共服务、技术支持、项目帮扶、乡村地名文化保护、行政区划历史文化宣传等服务项目,有针对性地开展专业化、差异化、个性化特色服务,打造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公益品牌。
(五)社区治理类。围绕“五社联动”和社区治理等工作开展的公益服务,有效推动民主议事协商、培育社区社会组织、改善社区人居环境、构建社区服务网络、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等。
(六)其他创新性项目。围绕界桩网红打卡点打造等其他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有助于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创新性、典型性、推广性的公益服务项目。已经获得其他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本项目资金。已获资金支持的项目如果扩大服务对象或创新服务内容,可以参加本次申请。


六、申报项目要求
为鼓励支持更多的社会组织参赛,一个申报主体最多申请1个项目,重点关注项目以下方面:
(一)理念创新性。项目突出公益理念,具有创新性,具有引领、示范和推广价值。
(二)需求本地性。项目实施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项目服务指向明确,受益群体精准,服务特点突出,切合社会服务需求。
(三)执行可持续性。项目具有清晰的发展路径和方向,注重增强服务对象的可持续能力,项目实施后能在较长时间内产生良好的影响。
(四)预算合理性。项目有清晰的活动预算,有合理的资金使用安排,执行团队有相关的项目经验。
(五)资金增值性。鼓励申报主体在项目固定金额基础上,注重链接企业、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扩大项目实施规模、增加服务内容。


七、资金支持
对每个通过申报的项目资助5万元,共10个项目。


八、组织实施
(一)活动推广和征集(2024 年 4 月 10 日—4 月 22 日)。通过各级民政部门和网络媒体广泛宣传动员,将公益创投大赛海口赛区面向社会推广,鼓励大众积极报名参赛。承办单位负责收集申报主体提交的创投项目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并答疑。
(二)项目初审(2024 年 4 月 23 日—4 月 30 日)。承办单位根据指标,对申报主体的资质、项目设计及服务需求等内容进行初步评估,挑选出可持续、可落地、创新性、符合条件的项目,按支持项目总名额的 1.5 倍确定进入路演评审会的项目数量,并将结果向社会公示。
(三)项目路演与评审(2024 年 5 月 6 日—5 月 12 日)。举办项目路演评审会。承办单位组织初审通过的申报主体,对其申报的项目进行现场解说;邀请财务(一般为会计师事务所)和公益行业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5-7 人,单数),根据评审标准,对路演项目进行综合评审,根据得分从高到低的情况评选出优胜项目,将结果向社会公示。
(四)项目优化(2024 年 5 月 13 日—5 月 17 日)。承办单位结合评审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对优胜项目的内容进行细化调整完善,进一步优化升级,指导申报主体填写项目预算资金详细安排及进度表,使项目计划书更加合理严谨,项目预算更加科学准确。
(五)协议签订(2024 年 5 月 20 日—5 月 24 日)。根据财务管理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后,与获得支持的项目申报主体逐一正式签订委托协议,明确项目实施方案、时间、地域、金额、资金支付方式、各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六)资金拨付(2024 年 5 月 27 日—5 月 31 日)。根据签订的委托协议,将支持资金拨付到项目申报主体。支持资金需在项目实施周期内使用完毕。
(七)组织实施(周期 3—5 个月)。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由承办单位负责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对获得支持的项目执行进行指导,督促项目申报主体严格按照协议组织实施,对项目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项目如期高质量完成。
(八)终期评估(2024 年 10 月 1 日—10 月 31 日)。项目团队在项目结束后一周内向承办单位提交项目总结报告、服务对象签到表等资料及财务管理情况(电子版和纸质版),总体汇报项目执行情况。承办单位负责对整体公益创投活动进行项目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
(九)优秀品牌项目遴选(2024 年 11 月 1 日—11 月 30 日)。10 月底前遴选 1-3 个海口赛区优秀品牌项目报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九、资金管理
(一)项目资金管理。申报主体要按照“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注重绩效”的原则,及时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专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将项目资金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便于追踪问效和监督检查。严格按照申报用途使用资金,保证项目资金的安全和正确使用,支持资金必须全部用于所申报的创投服务项目,不得用于提高项目执行团队工作人员待遇、缴纳罚款罚金、偿还债务、对外投资、租赁办公场所、购置固定资产和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等,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
(二)项目申报经费预算构成。项目的运营和管理费用,即用于项目工作人员的人力成本、通讯费、办公行政费、机构管理费、税费等其他费用,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金额的 30%,项目自筹资金不受此比例限制。
(三)资金拨付。项目资金分 2 次拨付给申报主体,签订项目协议后 10 个工作日内拨付项目金额的 50%,项目终期评估通过后拨付尾款。


十、项目申报方式
(一)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1.项目申请书。申报主体申报项目时需提交《“公益海南”首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海口赛区申请书》《“公益海南”首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海口赛区预算表》(可从海口市民政局网站下载)。申请书应说明项目的主要内容、受益对象及直接受益人数、项目资金预算、项目总预算、申请种子资金、项目执行计划团队成员介绍等方面。
2.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正、反面复印件。
3. 2020-2022年度工作报告书首页、年检结论页复印件。
4.项目配备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书。
5.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
(二)材料提交方式。
2024年4月22日前,申报主体将以上申请材料发送至邮箱:hksmgj@163.com。申报表为word版本,各项证明材料为照片或扫描件(申报材料压缩打包命名为“公益创投海口赛区+项目名称+机构名称”文件包内的文件请注明相对应的文件名称)。联系电话:0898-68921775;18689920126。


十一、保障措施
(一)省市联动,打造品牌。充分认识开展公益创投大赛的重要意义,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发动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积极参加大赛。
(二)链接资源,放大溢出效应。要坚持以开展公益创投大赛为抓手,用项目撬动社会化公益资源,充分发挥好公益创投大赛的“杠杆效应”。鼓励积极链接企业、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充实项目资金、扩大项目实施规模,探索形成政府主导、社会支持、全民参与的多元公益新路径。要通过公益创投大赛,充分激发社会组织内在活力和发展动力,发挥好社会组织统筹各方资源的优势,形成公益合力。
(三)突出创新,注重长效。申报的项目要在实施理念、运作模式、参与方式上突出创新,具有可持续发展的潜力和复制推广价值,使项目实施真正成为群众认可、群众受益的惠民工程。
(四)加强指导,强化监督。要为申报主体的实施团队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督促申报主体按照资助协议要求实施创投项目,及时报送项目实施情况。参加公益创投大赛的社会组织如出现提供虚假资料或采取不正当手段,以及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现侵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追责,并对获选的资助资金进行追缴,同时在相关媒体进行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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