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 口 市 民 政 局 文 件
海民发〔2023〕116 号
签发人:淡利锋
海口市民政局
关于同意海口市环保清洁服务行业协会变更
相关事项的批复
海口市环保清洁服务行业协会:
你们报来的关于海口市环保清洁服务行业协会变更住所、
业务范围申请收悉。经审核,同意住所由“海南省海口市龙昆
北路 2 号珠江广场帝都大厦 B 座 15 层”变更为“海南省海口
市美兰区海甸四东路钓鱼台别墅 B4 栋”;同意业务范围由“开
展行业自律,交流、研讨、咨询、培训;举办环保设备、用品
展销活动;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承办政府有关部门委托事项。”
变更为“开展行业自律,交流、研讨、咨询、对会员进行培训;
举办环保设备、用品交流活动;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承办政府
—1—
有关部门委托事项。”并核发新证。望贵单位变更住所、业务
范围变更后,继续在业务指导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
严格依照登记的章程开展活动。
此复。
海口市民政局
2023 年 4 月 27 日
(此件主动公开)
───────────────────────────────
抄送:市公安局,海口国家安全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美兰分局。
───────────────────────────────
海口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3 年 4 月 27 日印发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