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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民政局关于市级社会组织办理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注销清算审计有关问题的通知
2022-05-16 19:15:10 来源: 海口市民政局 【字体:   打印

各市级社会组织:

    为减轻社会组织经济负担,规范社会组织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192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1号)有关规定,参照《海南省民政厅关于省级社会组织办理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注销清算审计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本市各市级社会组织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社会组织注销登记等事项所需审计工作由我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并承担相应费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应当先向市民政局一次性提交变更申请书、《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表》、《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社会组织履行内部程序等有关文件;有业务主管单位的,还应提交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文件。市民政局委托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审计报告分别报送市民政局和被审计单位。申请人取得离任审计报告后,将变更法定代表人全部材料在市政务服务中心或海南政务服务网(https://wssp.hainan.gov.cn)提交,市民政局依法作出同意或不同意变更的决定。

    二、申请人办理社会组织注销登记,应当向市民政局一次性提交注销登记申请书、《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申请表》、已满公告期的注销公告、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清算小组成员名单,社会组织履行内部程序等有关文件;有业务主管单位的,还应提交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注销登记的文件。市民政局委托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注销清算审计,审计报告分别报送市民政局和被审计单位。申请人取得注销清算审计报告后,将注销登记全部材料在市政务服务中心或海南政务服务网(https://wssp.hainan.gov.cn)提交,市民政局依法作出同意或不同意注销的决定。

    三、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的,登记管理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海口市民政局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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